知网检测疑似剽窃文字表述会影响通过吗
2026年9月9日,一篇题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亚国家商事仲裁的合规风险与应对路径——基于伊斯兰法传统的考察》的文章,在“西法大中国中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仅数小时后,即被撤下。同一日,该中心发布撤稿声明,认定该文“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构成学术不端行为”。这起从发现到认定、从发文到撤稿均在同一天内完成的事件,因涉事双方的身份关系而备受关注——被指抄袭者俞某某,正是原作者此前投稿并被拒稿的西北政法大学学生期刊《国际法探索》副主编。
事件始于9月9日当天。微信公众号“远景轩若”主理人袁某某发文称,自己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提取、改写的一篇文章,在西北政法大学旗下机构微信公众号发布20天后,被疑似抄袭、更改标题后再度发布在同一家机构的同一个微信公众号上。袁某某是国内某大学法学本科生,目前在康奈尔大学《康奈尔国际法评论》担任编辑。
据袁某某介绍,发布两篇文章的微信公众号是“西法大中国中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该中心系经司法部批准,在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教育厅等单位支持下,由西北政法大学牵头,联合中亚国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法律实务部门成立的高水平科研服务机构。
袁某某的文章于2026年8月11日以“来稿|袁某某《中国—中亚法治合作中的商事仲裁与伊斯兰法学传统》”为题在该公众号发布。然而20天后的9月9日,袁某某发现一篇署名为俞某某的文章——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2024级本科生——以几乎相同的主题和结构在同一公众号上发布。
袁某某对比发现,俞某某的文章从目录、结构到标题、次序、句序、数据、论述路径等多方面与其文章高度雷同。借助对比软件,他发现两篇文章“自动比对中,长度达到80个归一化字符以上的正文段落,42个中有41个能够完整作为连续字符串在俞文中找到……连脚注中的罕见拼写错误、特殊格式、来源顺序都被保留下来了”。另有报道援引AI工具文本比对数据显示,两篇论文正文整体序列相似度约94%,51条脚注全部重合。
袁某某认为,独立检索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作者可以引用同一本书,但独立研究很难在几十条来源中保持相同选择、相同顺序、相同页码、相同注释内容,同时连相同错别字和拼写错误都一致,“这在文本鉴定中属于非常强的‘共同来源指纹’”。
进一步追溯,事件的链条更为清晰。袁某某曾以《企业出海的“蓝海潜鲨”:我国一带一路与上合组织涉外法治建设中对伊斯兰法系现代商事仲裁合规的必要性》为题撰写初稿,修改后的第二稿于2025年4月22日向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探索》编辑部投稿。2025年8月6日,该稿被拒稿。此后,袁某某将这篇论文作为本科学位论文,于2026年5月完成本科答辩。而俞某某的另一重身份正是《国际法探索》副主编。
9月9日当天,红星新闻记者致电中国—中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确认涉事文章已在公众号上删除,并表示俞某某并非该中心直接管辖的学生,其学籍归属于行政法学院,“对于个人学术不端的调查处理,建议直接向当事人所在行政法学院反映”。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办公室则表示,学院已收到举报,“学院正在开会研究,已经把相关人员都叫过来,正在核实”。
当日下午16时26分,“西法大中国中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发布撤稿声明。声明称:“本公众号此前刊发文章《“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亚国家商事仲裁的合规风险与应对路径——基于伊斯兰法传统的考察》,经查实,该文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现对该文作撤稿处理。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原针对该文作出的录用声明同时予以作废。”
据公开信息9月9日晚间从西北政法大学相关方面获悉,俞某某已不再承担《国际法探索》编辑部相关工作。
从投稿被拒到文章被改写发表在同一机构平台,这起事件折射出学术期刊审稿流程中编辑权限与学术伦理之间的缝隙。当审稿者同时掌握投稿内容与发表渠道,且两者处于同一学术生态之内时,制度性防范便显得尤为关键。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本文综合多家媒体、红星新闻等媒体公开报道,据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撤稿声明及涉事各方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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