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
财经

深圳能源联手中船集团,清洁能源与船舶工业交叉布局提速

第五篇:电力设备与先进制造核心,龙头抓紧四大警惕必看!算力+新能源双驱动!燃气轮机+固态变压器+算电协同,电力新基建谁受益?

一纸协议背后的产业交叉点

8月28日,深圳能源与中船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范围覆盖科研创新与转化、新能源项目协同开发、环保与燃气相关产业、船舶业务、购售电业务及海外业务六大领域。据公司公告,双方未披露具体投资金额与项目时间表,但框架协议的签署本身,已释放出能源央企与船舶央企在低碳转型压力下寻求交叉协同的明确信号。

能源端与船舶端的双向需求

从深圳能源一侧看,该公司近年持续加码风电、光伏、燃气发电及环保板块。据其2025年年度报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已超过60%,但燃气业务与海外市场拓展仍面临燃料成本波动和地缘风险。中船集团作为全球最大造船企业之一,旗下船厂对绿色动力船舶、LNG动力系统及岸电设施的需求正在快速上升。据公开信息,国际海事组织2023年修订的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要求航运业在2050年前后实现净零排放,船东对替代燃料船舶的订单比例已从此前不足10%攀升至2025年的35%以上。能源供应商与船舶制造商的合作,本质上是把“减排约束”转化为“订单协同”。

购售电与海外业务:被低估的合作切口

六大合作领域中,购售电业务与海外业务容易被忽略,却可能成为最先落地的板块。深圳能源持有电力销售资质,中船集团旗下船厂及配套企业是用电大户。通过购售电合作,中船系企业有望获得更稳定的绿电供应与更具竞争力的用电成本,深圳能源则能锁定大体量工业用户,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海外方面,中船集团在“一带一路”沿线港口与船厂布局较深,深圳能源在东南亚、非洲已有燃气电厂和新能源项目储备,双方在海外园区综合能源供应、港口岸电改造等场景存在现实交集。据公司公告,双方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合作事项。

产业链传导与市场关注点

这一合作对资本市场的意义,不在于单一订单量级,而在于验证了一个产业逻辑:船舶工业减碳正在从“造新船”延伸到“供绿能”。若框架协议后续转化为具体项目,可能利好绿色甲醇、氨燃料制备、港口岸电设备、船舶碳捕集等细分环节。国家能源局2026年上半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亦提出,支持能源企业与高耗能行业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合作。深圳能源与中船集团的协议,可以视为该政策方向下的央企层面响应。

需要看到的是,框架协议与实际落地之间存在距离。历史上能源类央企与制造类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部分项目因电价机制、技术路线选择或海外合规审查而推进缓慢。此次合作能否突破“签约多、落地少”的惯例,取决于双方能否在年内明确首批试点项目的投资主体与收益分摊机制。

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尚处框架阶段,未披露具体项目金额、建设周期及收益预测,后续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能源价格波动、海外政策变化及船舶减排技术路线调整可能影响合作进度。投资有风险,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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