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
财经

内幕交易罚没6231万,并购重组监管高压持续

富煌钢构索赔:并购重组绝非儿戏,内幕交易和中介机构全方位追责

8月28日,中国证监会披露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吴凌玥、罗征二人因内幕交易被合计罚没6231万元。其中,吴凌玥个人承担罚没款逾6061万元,罗征承担约169万元。这一罚没金额在2026年已公开的内幕交易案件中位居前列。

半年潜伏期后精准出货,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推进高度吻合

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内幕信息为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24年3月29日形成,2024年9月29日通过公告正式公开。内幕信息敏感期长达半年。在此期间,吴凌玥、罗征共同控制使用“罗征”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待重组公告发布后全部卖出。

证监会认定,二人交易及资金转入行为与吴凌玥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和正当信息来源。经计算,违法所得为15,577,694.08元。当事人提出申辩,主张账户控制关系认定错误、未获取内幕信息、交易行为具有正当理由等,证监会经复核后均不予采纳。最终,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对二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没一罚三”已成内幕交易处罚常态,执法力度持续加码

吴凌玥、罗征案并非孤例。据公开信息,2026年8月以来,证监会已对多起内幕交易案件作出“没一罚三”的行政处罚。公茂江内幕交易获利60.72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82.17万元罚款;柳锡专内幕交易获利309.04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927.13万元罚款。两案合计罚没金额超1400万元。

从更宏观的执法数据看,内幕交易已成为证监会查办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据证监会2025年执法情况综述,2025年全年查办内幕交易案件218起,同比增长22.47%。同期,证监会组织开展打击并购重组领域内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查办案件68起。2026年第一季度,证监会及各地派出机构共出具内幕交易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份,涉及被处罚主体36名,罚没金额合计约9313万元。罚款金额普遍为违法所得的3倍至5倍。

并购重组链条长、环节多,内幕交易防控面临结构性挑战

纵观2026年以来证监会公布的内幕交易罚单,案发源头呈现出高度一致性——绝大多数案件围绕并购重组展开。从吴凌玥、罗征案的重大资产重组,到柳锡专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再到公茂江案的要约收购,并购重组的各个环节均已成为内幕交易的“高发带”。

这一现象与并购重组本身的特性密切相关。并购重组涉及上市公司、并购标的、中介机构等多方主体,信息传递链条长、知情人范围广,客观上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自“并购六条”***以来,并购重组市场日趋活跃,但伴生的内幕交易也呈高发态势。监管部门正以高压执法态势强化全流程追责、全链条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传递型内幕交易已成为查处的绝对主力。2026年第一季度36名被处罚对象中,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的交易者高达22人,占比约60%。吴凌玥、罗征案中,二人交易行为与吴凌玥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正是传递型内幕交易的典型特征。

执法威慑持续强化,内幕交易违法成本显著抬升

从吴凌玥、罗征案6231万元的罚没金额,到公茂江、柳锡专两案超1400万元的罚没总额,2026年的内幕交易处罚力度呈现出清晰的上升曲线。据公开信息,《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从已披露案件来看,“没一罚三”已成常态,部分案件甚至适用“没一罚五”。

证监会4月17日明确2026年执法工作重点时表示,将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着力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内幕交易监管执法在“零容忍”基调下持续加码,执法精准度和穿透力显著提升。对市场参与者而言,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的空间正在被持续压缩,违法成本已远非违法所得可比。

投资有风险,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