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在青岛海之恋公园被男子辱骂”警方通报 已立案开展全面调查 违法行为人已到案
公共空间里的拒绝为何成了被攻击的理由,一起发生在城市公园的治安案件给出了最新处置结果
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就近日网传“女子在海之恋公园拒绝陌生男子搭讪后被辱骂”一事作出回应。通报确认,违法行为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起事件因现场视频在网络流传而进入公众视野,也把一个日常却尖锐的问题推到台前:在公共空间里,一个人拒绝陌生人的搭讪,是否需要承担被持续骚扰的代价。
事发地点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之恋公园。据此前公开的当事人自述及网络流传视频,一名女子在公园内拍照时,遇到陌生男子上前搭讪。她婉拒后,对方并未离开,而是持续尾随、围堵并出言辱骂。现场有路人拍摄了部分过程,视频发布后引发大量转发和讨论。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在8月20日的通报中确认了警情,但未披露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具体经过及处理措施。通报仅表示,相关违法行为人已到案。对于公众关心的“辱骂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构成寻衅滋事”“是否涉及人身限制”等问题,通报尚未给出进一步说明。
记者尝试联系事发公园管理方及辖区派出所了解案件细节,截至发稿未获回复。一位在公园附近工作的保洁人员表示,近期园区内游客较多,周末和傍晚时段人流密集,但此前未听说有类似冲突发生。另有常来公园散步的居民提到,公园内缺少明显的安保巡逻标识,夜间照明在部分步道区域偏弱。
事件在网络上的讨论并不止于个案本身。多名女性网友在相关话题下留言,分享了自己在公共场所被陌生人搭讪后遭纠缠、跟踪甚至辱骂的经历。有人提到,拒绝之后对方往往从“搭话”迅速转为“指责”,用语从“不给面子”到人身攻击不等。对于这些留言,无法逐一核实,但它们指向一个共同的困扰:公共空间中的边界感缺失,正在让一些人的日常出行变得紧张。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一位研究人员对记者表示,公共场所的纠缠式搭讪与一般社交接触有本质区别。前者在对方明确拒绝后仍不停止,并伴随尾随、围堵、辱骂等行为时,已超越社交范畴,进入治安管理或刑事法律评价的视野。该研究人员认为,此类行为的核心问题不在于“搭讪”本身,而在于行为人无视他人拒绝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公然侮辱他人、寻衅滋事等行为有明确规定。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分析,如果视频内容属实,辱骂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或伴随围堵、限制离开等情节,公安***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等条款进行处理。具体适用哪一条、处罚幅度如何,取决于调查认定的行为细节。
对于当事人而言,事件造成的心理影响往往比身体冲突更持久。一位长期从事女性公共安全研究的学者指出,这类事件发生后,受害者普遍会在一段时间内对独自前往公园、地下通道、夜间公交站等场所产生回避心理。她认为,公共安全治理不能只盯着重大案件,日常性的骚扰和纠缠同样在侵蚀人们对公共空间的信任。
青岛作为热门旅游城市,夏季公共场所人流密集,类似纠纷的处置效率直接影响城市公共形象。2025年青岛市共接待游客超过1.2亿人次,崂山区沿海一线是主要客流区域之一。如何在游客体验与公共秩序之间找到平衡,是基层治安管理长期面临的课题。
目前,案件仍在调查阶段。公安***尚未公布违法行为人将面临何种处罚,也未说明是否对当事人采取保护措施。公众期待的不只是“到案”二字,更是一份清晰的处理结论:当一个人在公共空间里说“不”,这个“不”字应当得到怎样的尊重与保障。
(本文案件信息来源于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8月20日警情通报及公开网络视频内容,涉事女子身份信息未予披露。文中受访居民、保洁人员均作匿名处理。截至发稿,公园管理方与辖区派出所未回应采访请求。)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