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北京某商圈市集6月18日启动已过去近两个月,截至8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及北京市体育局均未就此类商业市集的体育功能属性认定公开发表声明。经本报记者向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确认,该市集运营方未向体育主管部门提交任何形式的健身功能备案。
制度缺口:现行法规未覆盖商业市集场景
《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二条(国务院2009年发布)仅要求将全民健身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未对商业市集场景下的体育功能属性作出界定。2023年1月1日生效的《体育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但商业市集是否属于公共体育空间范畴,法律层面尚无明确解释。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教授王小平接受采访时指出:“商业综合体、商圈市集等新兴场景中的群众自发性体育活动,现行法律体系确实存在覆盖空白。这并非立法疏漏,而是新业态发展速度超出制度预设的典型表现。”
据公开信息检索,过去五年内,国内尚未发现城市商业市集因体育功能认定争议触发体育系统公开响应的先例。
运营方未备案 体育系统回应窗口尚未开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最长时限为20个工作日。本报记者以市民身份向北京市体育局政务咨询渠道提交相关询问后,截至发稿未收到正式答复。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市集运营方从未就健身活动组织、人流安全管控等事宜与体育部门进行过接洽。
北京体育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李圣鑫认为,运营方的“不申报”与体育部门的“不主动介入”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默契。“体育系统的人力资源本就紧张,要求其对所有商业空间的自发性健身行为进行主动监管并不现实。但问题在于,当市集内出现群体性健身活动并引发安全风险时,责任归属将陷入模糊。”

人流管控逻辑可类比马拉松赛事
从安全管理技术层面看,商圈市集人流峰值管控与马拉松赛事起终点疏散方案存在结构相似性。在2024年全国体育管理科学大会上,有研究者提出“空间-强度-阈值”分析框架,主张将商业聚集区的步行流量纳入健身场景安全测算模型。
前中国田径协会马拉松赛事监督张明辉向本报表示:“马拉松赛事对起终点区域的人群密度有明确上限规定,并要求运营方提前报备观众容量和疏散通道。商圈市集如果事实上有组织性地开展广场舞、健身操等集体活动,却没有对应的容量报备和应急预案,其潜在风险与马拉松组委会未报备观众容量性质相同。”
认定边界模糊或成修法议题
国家体育总局2024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排期尚未涉及此类议题。北京市体育局下一次全民健身联席会议预计于9月召开,商圈市集的体育功能认定是否纳入议程,截至8月15日未获确认。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社会建议通过正式渠道提交,体育系统法定回应窗口为20个工作日。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体育系统当前对城市商业市集健身功能实质上采取“不申报即不认定”的操作姿态。这一制度逻辑引发了一个待回答的问题:非标准体育场地内的人流聚集场景,是否应当、以及在何种条件下被纳入公共体育服务统计与安全监管范畴。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陈华荣认为,随着“体育+”商业综合体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增加,这一认定边界的模糊性将成为下一阶段《全民健身计划》修订中难以回避的议题。“要么在法规中明确排除商业场景,要么建立分级分类备案制度,中间的灰色地带对行政方和参与方都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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