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社会

实习未满两月朋友圈晒患者隐私照 涉事护士被终止实习资格多名责任人受处

实习护士朋友圈晒产科手术照致患者隐私泄露

2026年8月9日夜间,一则朋友圈截图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关注。截图显示,一名疑似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的实习护士发布了一组六张图片,其中包括多张自拍及产科手术现场照片,配文为“产科实习副本通关,望周知”。该实习护士还在朋友圈评论区补充说明,患者患有乙肝,自己手术时戴上了护目面罩。图片中,一名女性患者的隐私部位未做任何打码处理,直接暴露。

有网友根据图片中工作服上的文字和工牌信息辨认,该实习护士的工牌显示所属部门为护理部,职称为实习护士,有效期自2026年6月12日至2027年3月31日。若信息属实,该实习护士进入该院实习尚不足两个月。

山西一医院护士晒产科手术照片,致女患者隐私部位露出,院方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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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两次通报:终止实习资格,多人被问责

事件发酵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于8月11日凌晨首次发布情况说明,确认涉事人员为该院实习的护理学生,并表示已与学生所在学校沟通。院方称对泄露患者隐私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将依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8月14日17时40分,该院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进一步调查处理通报。通报称,经全面深入调查,涉事人员为在该院实习的助产专业学生。“其行为严重违反医疗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及患者隐私保护相关规定”。事件发生后,医院立即责成该生删除违规内容,终止其实习资格。院方第一时间向患者及家属当面致歉并诚恳沟通,安排专人做好心理疏导与权益保障工作。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相关制度,医院对相关科室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带教老师及巡回护士离岗学习六个月;分娩室负责人离岗学习三个月;护理部分管教学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扣发当月绩效;护理部及产科主要负责人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

通报同时表示,医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患者隐私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日常培训监管,健全投诉举报监督机制。

事件还原:从朋友圈发帖到全网热议

据现代快报报道,8月9日夜间,该朋友圈截图开始在网络上传播。8月10日,现代快报记者多次致电涉事医院,产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院内已知悉此事并高度重视,会将记者反馈的情况向领导汇报。记者随后多次致电询问进展,截至当日下午发稿时未获明确回应。记者同时多次拨打山西省卫健委对外登记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通过当地12345政务热线反映后,接线员表示将在部门签收之日起2至5个工作日内反馈。

据媒体调查,就在事件发生前约一个月的7月9日,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曾发文宣布护理部组织完成护理实习生岗前规范化培训,数百名护理新生力量结业。相关报道称实习生全员顺利通过理论结业考核。此次事件的发生时间距该培训结业不足五周。

多方声音:职业伦理、管理漏洞与法律边界

事件曝光后引发医疗行业内外广泛讨论。山西某三甲医院产科主任医师王敏(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护患者隐私是医护人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在产科手术这样的特殊场景下,患者处于完全无防备状态,任何拍摄行为都不应发生,更遑论发布到社交平台。”

针对实习护士在评论区主动披露患者患有乙肝一事,王敏指出,这构成了对患者疾病信息的二次泄露,“乙肝属于法定传染病,患者的疾病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实习护士的行为不仅违背职业道德,也涉嫌违法。”

一位不愿具名的医学院校护理教育工作者(因涉及所在院校内部教学评价,要求匿名)对记者表示,涉事实习护士在朋友圈使用“通关”二字,反映出其对临床实习的性质存在严重认知偏差。“临床实习不是游戏闯关,患者不是道具。如果岗前培训只考核理论知识而缺乏对职业伦理的实践性引导,类似的认知偏差可能并非个案。”

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学生所在学校——山西医科大学,截至发稿未获回应。记者同时尝试联系涉事患者及其家属,院方在通报中表示已安排专人做好心理疏导与权益保障工作,但未透露患者方面的具体态度。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人员(因未获所在机构授权,要求匿名)向记者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无论照片是否打码,未经患者授权在社交媒体发布手术现场照片本身即构成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打不打码,都不是能否发布的判断标准,而只是侵权情节轻重的考量因素。”

上述研究人员同时指出,《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涉事人员为实习学生,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其所从事实习活动同样受相关职业规范约束。”

政策背景:患者隐私保护法规密集出台

近年来,我国在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持续加速。2026年2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五部委联合印发《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规划发〔2026〕6号),将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制度化监管轨道。

2025年,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发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要求严肃查处医务人员失德行为。同年10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或未经患者授权同意,展示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影像、图片或文字”。

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要依法依规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信息。

理性反思:个案背后的系统性追问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23年至2025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涉及医疗机构泄露患者隐私的民事侵权案件年均增长约15%(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检索,统计时间2026年8月15日)。2025年5月,法治日报曾报道医疗信息泄露黑色产业链调查,一条产妇信息在黑市售价约50元,四川省某精神卫生中心曾发生2.7万份患者档案被盗事件。

中国医院协会2025年度发布的《中国医院患者安全与服务质量年度报告》(2025年12月发布)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37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约68%的机构在过去三年内曾发生过不同程度的患者隐私泄露事件,其中因医务人员社交媒体不当使用导致的泄露占比从2021年的7.3%上升至2025年的18.6%。报告指出,实习及进修人员是此类事件的高发群体,其违规操作占比达34.2%。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在8月14日的通报中表示,将“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开展患者隐私保护专项整治。但值得追问的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院护理部在7月9日刚刚组织完成护理实习生岗前规范化培训,数百名实习生“全员顺利通过理论结业考核”。这场培训是否涵盖了患者隐私保护与社交媒体使用的实操规范?理论考核及格与职业伦理内化之间是否存在断层?手术室内的手机使用和影像拍摄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控机制?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在2026年7月发布的一份研讨纪要中指出,当前医疗机构实习生岗前培训普遍存在“重技能轻伦理”的倾向,隐私保护教育多以理论授课为主,缺乏情景化、案例化的实操训练。该纪要建议将患者隐私保护纳入实习生岗前考核的“一票否决”项,并建立实习期间的全过程伦理监督机制。

截至8月15日发稿,山西省卫健委已责成医院对患者及家属致歉并做好沟通。医院通报称将在全院范围开展专项整治。此次事件从8月9日朋友圈截图流出到8月14日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历时五天。但一个实习护士的一条朋友圈所暴露出的,是手术室管理、实习生带教、职业伦理教育等多个环节的系统性漏洞。这些漏洞的修补,不会因一份通报的发布而自动完成。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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