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改革3.0来了,158个基层病种“同病同付”。基层病种看病更方便、更划算,但是进口药、院外药、部分先进治疗手段仍需自费,商业医疗险该怎么选呢?
分组更细:核心分组增83组,机器人手术单列支付
2026年9月2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这是继2019年1.0版、2024年2.0版之后的第三版分组方案。
新版方案在分组精细化上迈出实质步伐。ADRG核心分组从2.0版的409组增至492组,增加83组;DRG细分组从634组增至825组,增加191组。分组细化意味着病例被按照更细致的标准拆分归入不同组别,更贴合临床实际。
在支持技术创新方面,3.0版针对机器人辅助手术进行了单独细分,为这类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提供了清晰的支付预期。同时,针对小于6岁和大于等于70岁的病例进行了年龄细分,相关组别占全部DRG组的十分之一;无痛分娩也获得了独立的3个支付分组。
国家疾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方案对传染性疾病也进行了针对性优化。以DRG为例,艾滋病病例入组逻辑从“诊断包含艾滋病即入组”调整为“按照本次主要诊断入组结算”;呼吸系统结核耐药组与非耐药组、百日咳及急性支气管炎组等5个组别被拆分、单独成组。
首次明确基层病种:158个常见病“同病同付”
此次方案新增的一项制度安排备受关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基层病种。第一批基层病种共158个,其中DRG基层病种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31个DRG基层病种中,内科病种27个,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手术操作病种4个,包括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固定装置去除术。127个DIP病种中,内科病种97个、手术操作类30个,覆盖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
基层病种的核心机制是“同病同付”——在一个统筹区内,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这一设计旨在让支付标准更好地匹配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就医,推动分级诊疗。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人表示,各地可参考国家公布的基层病种,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布局和服务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基层病种。
病种支付标准是“均值”,不得与医生绩效挂钩
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了一个容易被误解的概念: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根据客观发生的历史费用、基于患者群体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并非每个病例都必须不超过支付标准。
该负责人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不得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不能简单粗暴地将“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转由医生承担,从而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
据公开信息,按病种付费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全覆盖”。2019年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2020年启动DIP付费国家试点,2021年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此次3.0版方案计划于2027年1月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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