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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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标准不是“控费指标”,国家医保局明确不得与医生绩效挂钩

【DIP 结算实战】盈亏计算 + 支付标准原理 + 同病种差异,真实案例拆解

超支的费用,今后不该由医生来“买单”。今天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并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普遍关心的支付标准使用问题作出明确回应。

支付标准是“均值”,不是硬性上限

按病种付费,是指医保部门针对同一病种,按统一标准向医疗机构支付费用的方式,患者就诊时不再按项目逐项结算。这一改革旨在引导医院控制不合理成本、规范诊疗行为。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解释,病种支付标准是根据客观发生的历史费用、基于患者群体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并非对每一例病人的封顶线。该负责人强调,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控费”的手段和目的,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病例都不超过支付标准。

不得把超支压力转嫁给医生

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问题,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不应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简单粗暴地把“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让医生承担,可能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

换言之,医生在诊疗中不必因担心费用超标而压缩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患者的合理医疗需求应得到保障。

医保部门期待与医院协同推进改革

国家医保局表示,希望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携手,将病种付费作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质效的工具,共同实现医保、医疗高质量发展。

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新阶段。对于普通参保人而言,这一政策导向释放的信号是:医保支付改革的目标在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而非简单压缩医疗费用。

后续各地医疗机构如何调整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医保部门将采取哪些配套监督措施,仍待进一步观察。

(信息来源:国家医保局9月2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内容)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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