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老人被索赔1.9万:到底是谁在奖励“按闹分配”?
“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2026年8月27日,湖南衡阳祁东县一家五金店的店主李强(化名)终于收到了1.9万元退款。这笔钱,是他三个月前在调解协议下支付给一位突发疾病去世老人家属的“人道主义补偿款”。如今原路退回,他长舒一口气:“我不是计较钱,只是希望下次有人需要帮助时,大家还能毫不犹豫地伸手。”
今年5月的一个下午,一位七旬老人独自走进李强的店铺,突然倒地抽搐。李强立即拨打120,并在等待救护车期间为其做简单防护、疏散围观人群。然而,老人送医后不幸离世。几天后,家属以“未尽安��保障义务”为由要求赔偿。尽管警方调查确认李强无法律责任,但在基层调解过程中,为平息纠纷,他最终同意支付1.9万元。
“法律无责”为何仍需掏钱?
此事经网络传播后,迅速引发公众对“好人免责”机制缺失的讨论。许多网友质疑:若善意救助反而可能带来经济或法律风险,谁还敢挺身而出?
据衡阳市相关部门8月27日确认,当事双方已达成退款协议,家属主动退还此前收到的全部款项。官方通报称,此举系“基于事实澄清与社会公序良俗的共识”。记者多次联系老人家属,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民法典》第184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实践中,部分基层调解仍倾向于“各打五十大板”,以快速化解矛盾,却可能无意中削弱法律对善行的保护效力。
从个案到制度:善意需要更坚实的支撑
李强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类似“扶不扶”“救不救”的困境屡见报端。有公益组织统计,近五年全国公开报道的善意救助反被追责事件超过30起,其中多数最终以调解撤诉告终,但过程往往令救助者身心俱疲。
“法律条文有了,但执行层面的认知和配套机制还需跟上。”一位长期从事基层司法调解的工作人员坦言,部分调解员担心“闹大影响稳定”,倾向于劝说无责方“适当补偿”,这种做法虽短期平息事态,却可能传递错误信号。
目前,多地已开始探索“好人免责”配套措施。例如,深圳、杭州等地试点“善意救助人责任豁免备案制”,鼓励目击者作证;部分保险公司推出“见义勇为责任险”,为救助者提供法律费用保障。但覆盖范围仍有限。
李强说,他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会打120。”只是他希望,社会能少一些误解,多一些对善意的守护。而这份1.9万元的退款,或许正是朝着那个方向迈出的一小步。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