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
社会

八宝粥中吃出玻璃碴索赔千元遭拒 厂家称无法自证异物来源

八宝粥拉环掉了,怎么才能吃到它?

一次日常早餐中的意外发现

2026年8月中旬的一个清晨,扬州市民王女士的母亲像往常一样打开一罐亲亲八宝粥。吃到中途,老人感觉到嘴中有坚硬异物,吐出一看,是一块玻璃碴。幸好当时咀嚼仔细,还未吞咽,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王女士得知后拍下了异物视频。她向记者表示,母亲年事已高,进食速度本就不快,这次反而成了“保护因素”。“如果咽下去划伤食道,我们全家都不敢想。”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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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补偿一箱粥到对簿公堂的预期

事发后,王女士联系了生产商——扬州欣欣食品有限公司。按照厂家要求,她提供了异物照片、罐底生产日期和产品外包装等信息。厂家很快给出答复:补偿一箱(12罐)银耳莲子粥。王女士拒绝了这个方案。

她援引《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主张厂家应退还涉事产品货款,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但厂家明确表示无法接受,并建议她通过诉讼解决。

8月20日,厂家客服再次联系王女士,将补偿方案“升级”为退还一箱八宝粥货款、再额外补偿一箱八宝粥。王女士仍然拒绝。随后,她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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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回应:生产线有分拣流程,异物来源存疑

8月26日,记者与扬州欣欣食品有限公司售后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但无法同意王女士的赔偿要求。

核心争议点在于证据链条。“消费者拍摄的视频并不能直接证明玻璃碴出自八宝粥罐内,”该工作人员说,“我们的生产线设有异物分拣环节,正常情况下不会有石子或玻璃等异物混入。”

厂家认为,王女士引用的法条并不完全适用于此案,并建议她提供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后起诉。同时,厂家也表示愿意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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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纠纷中的举证困境

这起看似简单的消费投诉,折射出食品安全的共性问题——消费者发现异物后,如何证明“异物来自产品内部”?

据公开信息,类似纠纷中,企业常常以“开罐后无法排除外界污染可能”为由拒绝赔偿。而消费者一方,往往只有发现异物时拍摄的照片或视频,缺少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开封后第一时间公证等关键证据。

截至8月27日发稿,双方尚未达成一致。12315平台已介入转办,但最终能否调解成功,仍是未知数。对于王女士和她的母亲来说,一罐八宝粥带来的,远不止一次不愉快的早餐体验。

(文中王女士为化名)

来源:据公开信息整理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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