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
社会

三岁残疾幼童被父母双双推拒抚养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3岁幼子先天腿部残疾,夫妻闹离婚均不愿抚养。法院:不准予离婚!

夫妻均称无力抚养,三岁残疾幼童长期由祖辈照看

一对夫妻在离婚诉讼中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分歧,却在三岁儿子的抚养问题上互相推诿。河北省沙河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这起离婚纠纷,判决不准予离婚。法院认定,双方均拒绝承担残疾幼子的直接抚养责任,若机械准予离婚,孩子将失去基本生活保障。

据法院通报,涉案幼童患有先天性腿部残疾,行动受限,日常起居、康复训练均需专人陪护。夫妻二人因家庭矛盾常年争执,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后,男方表示同意。庭审中,双方对感情破裂无争议,但对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各执一词,均以工作繁忙、收入有限为由拒绝承担照料责任。

法官入户核查:孩子怯懦依偎老人,父母长期缺位

为核实孩子真实生活状况,承办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走访。现场情况显示,三岁幼童因腿部残疾行动迟缓,性格怯懦敏感,全程依偎在年迈的祖父母身旁。两位老人体弱多病,向法官陈述儿子、儿媳平日很少回家探望,借口均为工作繁忙、无暇抽身。

法院查明,夫妻二人自分居以来,长期未实际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探望义务。幼童的生活照料、康复陪伴主要落在祖辈身上。法官在判决中写明,涉案幼童属于需要特殊保护的弱势群体,生理、心理和成长均高度依赖父母,双方以工作为由长期缺位,已违反民法典关于父母抚养义务的规定,也违背家庭伦理底线。

“离婚自由不等于甩掉抚养责任”

本案的核心争议不在是否准予离婚,而在离婚后孩子由谁兜底。沙河法院在判决中明确,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但离婚自由不能成为逃避法定抚养责任的通道。若在双方均拒绝抚养的情况下准予离婚,三岁残疾幼童将完全依赖年迈祖辈支撑,一旦老人无力继续照料,孩子将陷入无人监护的境地。

法院最终驳回女方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同时指出,已联动妇联、民政等部门启动专项帮扶,针对该家庭的儿童康复、老人照护和经济困难提供后续支持。这一处理将司法裁判与基层救助衔接,试图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为孩子争取现实层面的保障。

近年来,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不愿抚养子女的情况并非孤例,涉及残疾儿童时矛盾更为尖锐。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2024年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进展报告》显示,基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争议的比例持续上升,其中残障儿童家庭因照护成本高、经济压力大,更容易出现抚养责任推诿。报告建议将司法裁判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个案帮扶机制常态化衔接。

沙河法院的判决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样本:司法层面拒绝让离婚成为甩掉责任的出口,行政与社会救助层面同步介入,填补裁判后的实际照护缺口。截至发稿,该案后续的部门联动帮扶方案仍在推进中,具体措施的落实效果尚待观察。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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