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社会

老人擅入儿童娱乐区跑步撞童摔伤,索赔5万元被法院驳回

82岁老人闯入高速公路被撞身亡,6子女起诉索赔13万元,法院驳回

塑胶跑道就在百米外,他却冲进秋千区

2024年10月2日晚8时43分,山东济南某小区北侧小广场西南角,两岁女童彤彤(化名)刚挣脱父亲的手,转身朝秋千跑去。几乎同时,一名年近七旬的男子王强(化名)从后方大步跑入这片地面铺着彩色软垫、立有“儿童娱乐区”提示牌的区域。下一秒,两人相撞——孩子倒地啼哭,老人重重摔倒,左腿剧痛难忍。

事发地东南侧不到百米处,一条印有“一起奔跑吧”字样的塑胶跑道静静延伸。小区居民都知道,那是专供成人健身的区域。而王强选择的路径,却是明确划为低龄儿童专属活动空间的小广场。

索赔被拒:法院认定老人全责

王强住院治疗后,以彤彤及其父母为被告,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万余元。他主张,幼童突然转身导致碰撞,监护人应承担责任。

但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区域设有醒目的“儿童娱乐区、安全提示”标识,且小区已配备独立健身跑道。承办法官岑玉洁指出:“儿童娱乐区的核心服务对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其行为具有突发性、随意性和不可预见性。任何成年人进入该区域,都应承担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

判决书强调,王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有合规跑道可用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儿童专属空间跑步,且未充分观察周围环境,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而彤彤的父亲刘明(化名)事发时贴身陪护,面对幼儿瞬间挣脱、转向的突发行为,已尽到合理监护职责,不应被苛以超出常人防控能力的义务。

场所功能边界关乎公共安全

此案引发公众对公共空间使用规则的关注。据住建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儿童活动场地应与成人健身区物理隔离或明显区分,以保障低龄儿童安全。然而在现实中,部分小区虽设标识,却缺乏有效管理,成人穿行、占用地面设施的现象并不罕见。

“这不是简单的‘谁受伤谁有理’。”一位社区治理研究者表示,“厘清不同功能区域的行为规范,既是保护儿童,也是对所有使用者的安全负责。”

法院最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驳回王强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截至发稿,涉事小区物业未就是否加强儿童区管理作出公开回应。法律界人士提醒,公共场所的功能分区不仅是规划要求,更是风险防控的法律边界——尊重它,就是尊重他人与自己的安全。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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