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社会

外包员工入职五年被劝离职,50公里外玻璃房设岗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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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里通勤与4平方米玻璃房

据公开信息显示,8月19日,一则关于职场环境的投诉引发关注。陈先生(化名)所在的公司因项目收缩,要求员工接受一项特殊的办公安排:地点距离员工住所约50公里,工位面积仅4至5平方米。这处新租赁的共享办公室采用全玻璃幕墙结构,且未配备空调及通风设施。在高温天气下,暴晒后的室内温度远超适宜办公的标准。

公司方面表示,已为员工专门租赁了该场地,并要求每日打卡四次,接受监控。陈先生及面临同样情况的十余名同事拒绝前往。他们此前曾两次接到公司通知,被给予2万元“慰问金”,并被劝主动离职;若不服从,则需接受待岗安排,薪酬降至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项目收缩下的离职博弈

陈先生入职已满五年,以外包形式签订合同,实际被派驻至另一家公司工作。今年6月,由于项目收缩,公司通知其退项。这本是常见的业务调整,但在后续的人员安置环节,双方陷入了僵持。

对于公司提出的“慰问金换离职”方案,陈先生并未接受。他认为,若公司确需辞退,应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而非通过改变工作条件等方式施压。在员工集体拒绝前往远郊玻璃房办公后,公司又将他们安排回原营业地办公,但关于未来的去留与待遇,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相关反映后表示,此类涉及工作地点变更及办公环境争议的情况,难以直接介入处理,目前主要职能限于受理欠薪类投诉。这让陈先生等员工陷入了维权困境。

变相逼迫离职的法律边界

对于公司此举是否属于变相逼迫离职,法律界人士指出,判断的关键在于公司行为是否具有针对性及惩罚性。如果公司单方面将工作地点安排至偏远区域,且提供明显恶劣的办公环境,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可能被认定为通过手段逼迫员工主动辞职。

律师建议,面对此类情况,劳动者不应消极对抗,而应主动提出书面异议,并收集包括聊天记录、通知函、现场环境照片等证据,以证明公司存在变相逼迫离职的意图。陈先生等人目前正系统整理相关材料,试图与劳动行政部门保持更有效的沟通,为后续可能启动的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做准备。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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