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高浪急中的武装泅渡本能:一次退役军人专业素养的现场转化
2026年8月15日,山东威海九龙湾公园海域,一对父子被大浪卷入深水区。正在附近陪家人游玩的山东东营籍退役军人刘杰听到呼救后下水施救。刘杰左腿曾接受过韧带重建手术,下水后旧伤产生剧烈疼痛,海浪亦对视线形成严重干扰。
刘杰事后向媒体表示,其2000年入伍,服役期间接受过武装泅渡训练,掌握水情判断与险情处置方法。游近落水者后,刘杰让父亲扶肩借力,一手抱住孩子、另一手划水,最终将两人安全带回岸上。

武装泅渡:从战场必修课到民间救援的技术迁移
武装泅渡是解放军单兵基础训练课目,要求官兵在负重条件下完成规定距离水域泅渡。公开资料显示,第71集团军某旅要求官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500米海上泅渡;武警第二机动总队集训要求官兵负重50余斤完成千米泅渡,包含单人400米与集体编队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三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组织武装泅渡训练须了解水域情况和人员水性、体能状况,执行“五不下水”安全规范。
此次救援中,刘杰对水情判断、体力分配、救助姿态的技术选择,与其服役期间接受的武装泅渡训练存在直接关联。军事体育训练相关文献将武装泅渡划分为基础训练、单兵着装训练、负重训练等递进阶段;蛙泳作为首选泳姿,强调保持武器干燥与装具稳固。刘杰在旧伤发作条件下仍能完成长距离水中拖带,客观上体现了上述训练体系在体能储备与险情处置层面的持续效应。

战略纵深:退役军人作为国防动员体系的常态化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该法第四条明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退役军人所具备的纪律意识、战术素养和应急反应能力,是国防动员体系中最具转化效率的人力资源存量。在非战争军事行动和突发事件应对中,这一群体的快速响应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
2026年,多地持续推进退役军人融入国防动员体系。据国防部官网2025年1月8日报道,基层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站融合建设被定位为“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末梢神经’”。2026年5月,上汽大通无锡分公司同步设立人民武装部与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国防动员、双拥服务与应急救援深度融入企业发展。2026年7月,清流县依托火箭救援队组建第二支国防动员志愿服务队伍。天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则组织退役军人开展无人机驾驶专项培训,聚焦应急侦察、通信中继、物资投送等环节。

从个体义举到体系效能:平战结合视角下的能力评估
此次事件并非孤例。2025年,四川退役军人张浩楠(曾服役于海军陆战队某旅、曾任游泳教练员)成功救助落水群众;广东花都区退役军人刘阳(在部队连续7年担任班长)成功抢救心脏骤停市民;广西退役军人倪璿淞在民兵大比武中获全区团体第一名。上述案例均显示,退役军人在紧急事态中的处置能力与其服役期间接受的系统化训练存在可追溯的对应关系。
从国防动员体系建设角度看,这一群体在和平时期的应急救援实践,实质上构成了一种“平战结合”的能力保持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第八章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可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担负国防勤务,包括“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退役军人通过常态化参与应急救援,客观上维持了其在战场环境下所需的基础体能、战术判断与协同意识——这种能力的“低强度高频次”激活,对于国防后备力量的战备水平维持具有战略意义。

趋势展望:退役军人应急力量纳入国防动员新质板块
2026年8月16日,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在全民应急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举办“国防教育主题座谈会暨应急能力提升活动”,组织退役军人开展心肺复苏、海姆利希急救法及自动体外除颤器使用等模拟训练。此类将国防教育与应急实操融合的训练模式,正在多地形成制度化安排。
随着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向新域新质领域拓展,退役军人群体在无人机操作、通信保障、水上救援等专业方向上的潜力正被加速挖掘。2026年2月,天水市国动办组织的无人机培训明确强调“实现民用与动员保障能力的有机融合”。可以预见,未来退役军人应急力量将更系统地纳入国防动员潜力统计与预案体系,其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角色将从“自发响应”向“建制化编组”演进。此次威海救援事件,恰为这一趋势提供了一个微观但具有典型意义的注脚。

(本文从国防动员与后备力量建设视角切入,具体军事训练细节均基于公开资料。文中关于武装泅渡训练标准的描述均引自公开军事训练文献,不涉及任何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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