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驾校“抱团涨价”案频发,体育系统监管缺位引关注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密集通报多起驾校“抱团涨价”垄断案件,涉及全国10余个省份百余家驾培企业。然而,截至8月12日,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尚未就此事发布专项声明或修订相关自律规则。这一监管滞后现象,引发了业界对现行体育法规覆盖范围及跨部门协同机制的讨论。
监管依据缺失成焦点
此次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监管边界的模糊。据公开信息梳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章主要规范体育赛事活动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机动车驾驶培训并未被明确纳入体育行政执法范畴。在价格监管方面,涉及经营性体育服务的条款多集中于《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其规范重点在于票务与收费,并未延伸至驾校培训定价领域。国家体育总局官网检索显示,目前暂无针对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的具体管理条例或指导性文件。这意味着,当驾培机构出现“抱团涨价”等涉嫌垄断行为时,体育主管部门缺乏直接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往往只能依赖市场监管部门的职权介入。
数据折射结构性差异
从历史数据看,体育系统对不同业态的监管力度存在显著差异。统计显示,2022年至2026年间,全国累计办结驾培类垄断案件12件,单案涉案主体平均超过8家。然而,同期体育系统对职业联赛俱乐部违规收费行为的主动立案查处率高达100%,而对非协会管辖的社会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介入率不足5%。这种结构性差异暴露出制度性短板。现行的《体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中,缺乏针对“非竞技类体育服务”的细化处罚依据,导致体育行政部门在面对驾培等边缘业态的市场失序时,面临执法依据不足的困境。
学界呼吁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针对此类现象,体育管理领域的学者指出,行业协会通过签署“内部协议”统一价格的行为,实质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有专家建议,应参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关于“虚假比赛”或违规经营的认定逻辑,建立跨部门的经营行为合规审查机制。“体育部门不应仅停留在业务指导层面,”一位长期关注体育产业政策的研究人员表示,“面对行业协会职能异化为垄断推手的现象,必须激活行业自律惩戒机制,并强化与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的协同监管防线。”
后续动态预期
尽管目前体育系统保持沉默,但行业规范的完善并非无迹可寻。参照2024年体育总局介入整治某青少年体能培训机构退费纠纷的案例,通常在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违法事实并公布处罚结果后的1至3个月内,体育行政部门会启动行业规范指导程序。鉴于市场监管总局已披露查办结果,业内预计,体育系统最快可能在今年第四季度,结合年度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发布关于加强体育类培训行业自律的指导意见,试图从行业发展角度补位监管空白。此次驾培垄断案的处理过程,不仅是一次具体的行政执法案例,更折射出在市场化快速发展背景下,传统行业管理职能与新经济业态之间的磨合阵痛。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厘清监管职责,防止“管不到、管不好”的现象,将是未来体育治理改革的重要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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