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兰州榆中县“染色莴笋”的情况调查
53家蔬菜收购仓储经营主体,6家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11.3%的违规比例,让甘肃榆中这个“高原夏菜”重要产区站在了风口浪尖。2026年9月5日,榆中县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通报,披露了这一数据。
事件的导火索,来自一位食品安全科普博主的实地调查。博主“大雷的食品科普日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其走访了榆中县定远镇、搭连镇等地的13个蔬菜仓库,在一半以上的仓库内发现有菜农使用不明液体浸泡莴笋。在一个现场,他发现了一瓶标注为“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的产品,颜色显示为果绿。
张先生(化名)从三家不同蔬菜仓库抽取了用于浸泡莴笋的溶液样本,经检测,其中两份溶液中检出了亮蓝和柠檬黄。检测报告显示,柠檬黄含量为0.0272g/kg,亮蓝含量为0.00588g/kg。
公开资料显示,亮蓝和柠檬黄本身是合法人工合成着色剂,允许在腌渍蔬菜、饮料、糖果等加工食品中使用,但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色素严禁用于新鲜生鲜蔬菜。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表示,将其用于莴笋上,属于超范围使用。刘少伟强调,在标准范围内使用是安全的,但若超范围或超量,长期食用此类浸泡过的蔬菜,可能因蓄积效应导致过敏等不良反应。
这些违规操作并非发生在田间地头。据张先生介绍,大量莴笋经农户采收后,交由村级代办统一收购,再运至集散点进行预处理,随后长途发往全国各大城市。添加剂浸泡环节正是在集散点内完成——部分点位甚至在露天场地直接作业,地面遗留绿色药剂残液;浸泡后的莴笋直接被送入冷库密闭存放。
更令人担忧的是操作方式。“我们发现药剂调配完全依赖工人经验,没有任何计量工具,安全性难以保证。”张先生指出。部分经营主体甚至采取错峰规避检查的作业模式——白天仅开展分拣、修整等合规作业,夜间集中进行药剂浸泡,作业结束后即销毁包装、冲洗残液。商户使用柠檬黄、亮蓝等人工合成着色剂浸泡莴笋,主要目的是遮盖莴笋在采收存放过程***现的发黄、表皮损伤等问题,以统一外观色泽。
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经销商在分拣莴笋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上周已开展现场督查,问题莴笋已查封、销毁。当地农监中心工作人员称,涉事莴笋除色素外,未检出重金属、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已启动常态化巡查监督。
榆中县是甘肃省重要的蔬菜生产销售大县。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该县蔬菜种植面积达33.3万亩,总产量69万吨,实现产值17.4亿元;2022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36.6万亩,预计产值21亿元,已成为全国“北菜南运”“西菜东调”的重要基地。2026年,全县预计种植规模达44.5万亩,总产量107万吨,产值有望突破29亿元。榆中县还建成了蔬菜质量追溯点74个、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站71座,每年检测蔬菜10万例以上,合格率达到99.8%。
然而,99.8%的抽检合格率与此次53家企业中6家涉事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落差。当地有关部门人士强调,农户不存在给莴笋染色的行为,问题出在外地经销商在加工分拣清洗环节的超范围使用。榆中县农业农村局与市场监管局已对全县域内的蔬菜种植、收购、运输、销售各环节开展全面深入排查。
截至发稿,6家涉事企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其他蔬菜收购仓储经营主体被集体约谈警示。但对于一个年产值近30亿元的蔬菜产区而言,如何让监管穿透层层转包的收购链条、堵住集散点的监管盲区,才是这场风波之后真正需要回答的问题。
(本文综合自榆中县农业农村局、榆中县市场监管局官方通报及多家媒体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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