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老师私下补课,该不该举报?怎么举报?太全了!
一场举报后的“自证”循环
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不久,西南某地一所小学的语文教师陈敏(化名)被家长举报“体罚学生”。举报信称,她在课堂上推搡了一名未完成作业的学生。学校随即启动调查,陈敏被要求停课配合,连续三天反复书写情况说明、调取教室监控、找在场学生逐一面谈。
调查结论最终还了她清白——监控画面显示,那名学生因凳子不稳险些摔倒,陈敏伸手扶了一把。但陈敏说,那三天里她几乎没睡着觉,“脑子里反复回放每一个细节,害怕哪句话说错了就再也说不清楚”。
在基层教育系统,陈敏的经历并非孤例。据公开报道,西南某地教育局2024年1至8月共收到128条举报教师的信息,经调查仅7起基本属实,其余不属实的举报中不乏恶意举报行为。有教师坦言,被举报后反复写材料、自证清白的过程,比举报本身更折磨人。
教育部新规:澄清正名与“零容忍”并举
2026年9月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就上述问题作出明确回应。这位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将规范涉师争议投诉处理程序,畅通教师法律咨询和援助渠道。对涉师不实举报,及时为老师澄清正名。对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教师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事实上,地方层面已有探索。2025年3月,昆明市官渡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前往中闸中心小学,召开了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会,为该校一名受到不实举报的教师公开澄清正名。同年6月,河南南阳市宛城区纪委监委通过公开通报与书面澄清相结合的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茶庵小学教职工王某澄清正名。珠海市教育局也曾为北师大(珠海)附中4名教师召开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会。
这些地方实践指向同一个问题:当举报机制被滥用,教师如何在程序正义中获得实质性保护?
“低成本举报”与“高成本自证”
有教育研究者指出,当前教师面临的困境在于举报的“低成本”与自证的“高成本”之间的不对称。家长滥用举报几乎不需要付出代价,而被举报的教师却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应对调查。2026年5月,复旦大学副教授沈奕斐被小学家长恶意举报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复旦调查后认定沈老师无过错。舆论普遍认为,正当举报应受尊重,但恶意污名不可接受。
北京大学法学院2025年8月也曾针对一起编造传播涉该院教师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澄清。高校和中小学教师遭遇不实举报的案例,近年来呈上升趋势。
从更深层次看,这一现象的出现在于师生关系正在经历转型。随着家长法治意识和学生权利观念不断提升,教师不再享有传统意义上的绝对权威。教育惩戒在家长眼中可能被解读为体罚,师生矛盾因此容易升级为家校冲突。这种转型期的摩擦短期内难以避免,但长远来看需要在制度层面重塑彼此的权责边界。
制度完善刚刚起步
教育部此次表态,将“规范涉师争议投诉处理程序”置于首位。据公开信息,当前教师申诉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功能异化等问题,包括因法律身份差异导致的权利保障差异、配套程序缺失引发的救济困境等。《教师法》正在修订过程中,完善教师权利救济机制被学界认为是修法的一个重点。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在9月4日的发布会上还表示,将畅通教师法律咨询和援助渠道。这意味着,未来教师在遭遇不实举报时,除了等待组织调查,还有望获得专业法律支持。
陈敏最终回到了讲台。但她说,每次接到家长电话还是会紧张一下。“不是怕被投诉,是怕又要花好几天去证明自己没做错事。”教育部的新规能否让更多像陈敏一样的教师从“自证循环”中走出来,仍有待制度落地的实效检验。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陈敏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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