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教育制度—学制在形式上的发展—前制度化教育、制度化教育、非制度化教育
一场发布会背后的三十年
2026年9月4日上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现场,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面对镜头说了一段并不长的话——将规范涉师争议投诉处理程序,畅通教师法律咨询和援助渠道;对涉师不实举报,及时为老师澄清正名;对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教师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这段话被各家媒体迅速转发。在新闻发布厅的灯光下,它看起来只是一则例行表态。但如果把时间拉回到1993年,会发现这段不足百字的表述,实际上指向一个跨越了三十余年的制度演进。
那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这是中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赋予教师“提出申诉”的权利,明确了教师申诉制度的适用情形和受理对象。
但此后多年,这条法律条款的落地并不尽如人意。有学者在研究论文中指出,教师申诉制度自1993年确立以来,在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创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申诉制度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细化规定,实际应用效果也并不理想”。在实践中,许多学校对申诉制度概念混淆、一知半解,师生的知晓率也偏低。
与此同时,另一个方向的压力在累积。
当举报成为压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关注度的升温以及信访举报渠道的便利化,教育系统内部出现了一种值得警惕的现象——举报泛化。一份来自安徽萧县教育体育局的官方答复文件这样描述:“确实出现了部分内容失真、动机不纯的举报行为。这不仅消耗了基层教育部门大量的行政资源,更对一线教师的职业尊严、心理状态及改革创新的积极性造成了严重挫伤。”
2025年的一起案例让不少教育工作者印象深刻。珠海市教育局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召开了一场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会。据当地媒体报道,该校教师姜某通过各类渠道频繁、反复投诉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副校长等四人,涉及***、骚扰、渎职、强闯民宅、学术不端等十余项内容。
珠海市教育局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审计、督导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逐一核查,最终确认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均失实。
比如,姜某举报副校长“强闯民宅、寻衅滋事”,调查结果却是:该教师连续多日未到校上班,学校领导多方联系未果,为履行管理责任,派4名工作人员前往其住处探访,因无人开门,仅在物业来访登记本上留存记录后返回。
类似的情形并非孤例。在云南昆明官渡区,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曾到中闸中心小学召开澄清正名会,为一名受到失实举报的教师公开恢复名誉。在安徽怀宁县,当地纪委监委也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某学校校长召开了澄清正名会议。
珠海市社会治理民情观察员禹华超在接受采访时说,不实举报的行为消耗了教育工作者的精力,“有错必纠、无错澄清”的态度有助于营造让教育者“安心从教、大胆管理”的环境。
从原则到程序
事实上,在9月4日这场发布会之前,从中央到地方已经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探索。
2025年教师节前夕,教育部提出“严管+厚爱”并举,在严查师德失范行为的同时,完善教师维权机制,及时澄清不实举报,并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恶意诋毁、污名化教师的行为。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了更具操作性的细则。比如,有地方提出制定恶意举报甄别清单,明确恶意举报、不实举报的判定标准,要求举报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具体事实及有效证据。也有地方明确,对经查证确属不实或恶意举报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等一定范围公开澄清事实,为教师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但这些探索更多停留在地方层面,缺乏全国统一的程序规范。而9月4日教育部的最新表态,意味着这项工作正在从原则倡导走向程序建设。
“规范涉师争议投诉处理程序”——这句话的关键词是“程序”。在过去,教师遭遇不公或面临不实举报时,找谁申诉、怎么申诉、多长时间能有结果,往往缺乏清晰的路径。有些学校在接到投诉后,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可能选择让涉事教师“先停课再说”,即使事后查清举报不实,教师的声誉和时间也已受损。
与此同时,“畅通教师法律咨询和援助渠道”的提法,指向的则是另一个现实困境:绝大多数教师并不熟悉法律程序,在遭遇不实举报或恶意诽谤时,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权。有地方教育部门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坦言,要“联合司法部门为教师提供法律援助,支持教师依法维护自身人格权与名誉权”。
而对“捏造事实、恶意诽谤”行为的“零容忍”表态,则触及了更深层的问题——举报的成本与代价。在过去,不实举报的代价几乎为零,举报者无需承担任何后果,而被举报的教师却可能因此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甚至影响职业生涯。
一份迟到的制度补课
从1993年《教师法》赋予教师申诉权,到2026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规范投诉处理程序、为教师澄清正名、对恶意诽谤“零容忍”,这条时间线跨越了33年。
这33年间,中国教师队伍从不足千万增长到超过1800万,教育从“有学上”走向“上好学”,社会对教师的期待越来越高, scrutiny 也越来越密。举报渠道的便利化是一把双刃剑——它既为真正的问题提供了出口,也为不实信息提供了通道。
9月4日的这场发布会,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公布时间表。但它传递出的信号是清晰的:教师的合法权益不能再仅仅依靠一条三十年前的法律条文来保障,它需要更精细的程序设计、更畅通的救济渠道和更明确的规则边界。
正如一位地方教育工作者在内部会议上所说——这句话后来被写进了公开的官方答复文件中——“教师尊严不可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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