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日
体育

岁农民工工地摔伤维权案入选北京12348热线十周年典型

一块瓷砖从天而降,28岁农民工被砸伤头,可能终身瘫痪?纪录片解说

2026年9月3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上线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法援中心主任徐宗立发布了五个热线服务为民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超龄农民工工伤维权案例引发关注。

该案发生于2026年5月30日下午。一位62岁农村户籍农民工经人介绍在老家建筑工地从事搬运建材等杂工,因架子不稳从高处摔落,造成左腿骨折,医疗费近3万元。雇主张某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以“受伤是自己不小心”为由拒绝支付余款。建筑公司则称该农民工系张某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且已过退休年龄、不构成劳动关系,“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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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热线:从37个坐席到132个坐席的法律服务进化

北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16年9月上线运行,2020年12月全面升级。十年来,累计服务群众超900万人次,服务总时长88万小时,群众满意度达99%。坐席数量从37个扩容至132个,组建近3000名执业律师的专业团队,服务时间从“5天×8小时”扩展为“7天×24小时”全覆盖。

12348热线正是此次维权案例中农民工家属寻求帮助的第一站。2026年6月,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彭律师在大兴区坐席接听热线时接到咨询人求助。

法律演进:从最高法答复到首部专门规章

值班律师指出,本案核心法律问题有二:超龄劳动者能否认定工伤,以及雇主与建筑公司的责任划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已有明确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据此,建筑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张某,应由建筑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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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该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障待遇。

从最高法行政审判庭的个案答复,到五部门联合规章的系统性制度安排,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完成了从司法突破到立法确认的跨越。

维权路径与制度启示

值班律师建议咨询人整理工作证明、受伤证据及医疗费票据,向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若工伤认定受阻,也可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

本案同时提示用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须按规定为超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超龄务工人员则应注意留存用工协议、考勤记录、工资凭证等证据。

(据北京市司法局12348热线平台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整理)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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