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9日
社会

两男子深夜高架竞速被刑拘,城市快速路为何成“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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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高架上的追逐,以刑事强制措施收场

8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两名男子因在嘉闵高架上超速竞速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报显示,8月24日21时许,31岁的刘某某与30岁的陈某某各自驾驶小客车,在嘉闵高架南向北主线部分路段超速行驶,伴有竞速、穿插等危险行为。警方接市民举报后展开调查,两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接到举报到通报发布,间隔五天。这五天里,一段高架路上的追逐被纳入刑事司法的程序轨道。危险驾驶罪在刑法中的定位,决定了这起案件不会以简单的交通违法处理收场。

嘉闵高架:连接与速度的公共通道

嘉闵高架是上海西部地区一条南北向快速路,串联嘉定、青浦、松江、闵行等区域,日均车流量大,是通勤与货运的重要走廊。公开资料显示,嘉闵高架主线设计时速为80公里,部分路段设有弯道和上下匝道,夜间车流减少后,路面通行条件相对宽松。

这样的道路条件,在正常驾驶者眼中是城市效率的保障,在某些寻求刺激的驾驶者眼中,却可能被误读为“可以放开跑”的空间。一名长期行驶嘉闵高架的网约车司机对记者表示,夜间该路段大型车辆少,偶尔能看到小客车以明显高于限速的车速通过,“但不是每天都有,多数司机还是守规矩的。”

据官方通报,两人竞速的路段位于南向北主线。该方向夜间车流虽不及白天密集,但仍有正常行驶的车辆。穿插行为意味着竞速车辆需要在其他车辆之间变道超越,任何一方操作失误或路况判断偏差,后果都不仅限于两辆车之间。

“飙车”入刑的边界与代价

危险驾驶罪并非新罪名。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纳入刑事处罚范围,与醉驾并列。此后十余年间,各地陆续有高架、城市快速路竞速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从司法实践看,是否构成“情节恶劣”,会综合考量车速、路段、时段、车流密度、是否造成事故或危险后果等因素。

本案中,警方通报明确提到“超速行驶”“竞速”“穿插”三个关键行为。这三个词组合在一起,指向的是一种对公共道路秩序的主动破坏。超速本身可能只是交通违法,竞速则涉及两车或多车之间的相互追逐,穿插进一步放大了对第三方车辆和驾驶者的威胁。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未在通报中披露具体车速数值。记者就车辆时速、竞速持续距离、是否涉及改装等细节向闵行警方提出询问,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回复。

法律后果与公共安全的交叉点

依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为拘役,并处罚金。相较于***、***等重罪,这一刑罚看似不重,但刑事犯罪记录对个人就业、出行、子女部分职业选择等方面会产生持续影响。对于两名31岁和30岁的男性而言,一次深夜的“追求刺激”,可能改变的不只是当晚的行程。

从社会视角看,这类案件的意义并不止于对两名当事人的惩戒。城市快速路和高架道路的交通安全,依赖的是大量驾驶者对规则的共同遵守。一旦有人将公共道路当作私人竞速场所,破坏的是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预期。市民举报这一细节,说明普通驾驶者和周边居民对这类行为的容忍度在降低。

近年来,上海警方对高架飙车、非法改装、竞速驾驶的查处力度持续加大,多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据公开通报,2025年以来,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已查处多起高架道路严重超速和追逐竞驶案件,部分涉案人员同样被以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

嘉闵高架上的这起案件,是这条治理线索中的最新一例。它再次表明,城市道路的安全边界,不会因为夜间车少而松动。

(本文无配图)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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