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
社会

核心期刊论文注释被指编造判决书号,编辑部称校对后已提醒作者修改

写论文,论文答辩,调论文格式都整完了,结果卡死在终稿上传上,服了

一组被网友质疑“过于巧合”的判决书案号

2026年8月26日,一篇发表于《南方金融》2025年第9期的学术论文,因注释中的民事判决书序号问题引发学术界广泛关注。

这篇题为《数据资产出资的风险类型及制度因应》的论文,第一作者蒋辉宇供职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二作者万亚军是该院硕士研究生。文章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注册制全面推行背景下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完善研究》(项目编号:21BFX120)及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股东数据资产出资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24xscx090)资助。

引发争议的焦点出现在论文第三部分“数据资产出资的主要风险类型”中。在该部分的第三小节“交割安全及合规风险”、第四小节“质量瑕疵风险”和第五小节“使用范围争议风险”中,先后出现了六处民事判决书注释:③参见(2020)京01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④参见(2023)鄂01民初6789号民事判决书;⑤参见(2023)浙01民初3456号民事判决书;⑥参见(2021)沪01民初4567号民事判决书;⑦参见(2019)粤03民初5678号民事判决书;⑧参见(2022)粤03民初7890号民事判决书。

有网友指出,这些案号中的数字序号——1234、3456、4567、5678、6789、7890——呈现出从数字序列中依次选取四位连续数字的规律。这些判决书分别来自北京、湖北、浙江、上海、广东等不同省份的法院,却在一篇论文的注释中按近乎顺序的方式排列,引发了“是否过于巧合”的质疑,也有网友怀疑这些注释是否系编造。

论文录用定稿注释被质疑编造,核心期刊回复:校对后已提醒作者修改
论文录用定稿注释被质疑编造,核心期刊回复:校对后已提醒作者修改

印刷版与网络首发版出现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引发讨论的是该文的录用定稿版本——即网络首发版本。而在该文的印刷版中,这几处注释的序号已作出修改:③参见(2020)京01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④参见(2023)鄂01民初6809号民事判决书;⑤参见(2019)粤03民初5078号民事判决书;⑥参见(2021)沪01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书。对比可见,印刷版不仅调整了数字排列,注释也从六处减少至四处。

8月26日下午,《南方金融》杂志编辑部工作人员回应称,论文的网络首发版本属于网络定稿,该环节不经过校对流程。印刷版与网络首发版本内容出现出入,是编辑部在校对环节发现文中案号存在错误后,已提醒作者自行修改。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稿件涉及大量具体内容,期刊方面不对论文内容做实质性把关,最终出版内容以作者提交的版本为准。

对于后续处置,编辑部称已联系作者,若要在知网等数据库完成撤稿,需要履行相应内部流程,撤稿进度取决于作者方面提交相关材料,暂时无法快速完成撤稿操作。

核心期刊的学术把关边界

据期刊官网介绍,《南方金融》是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主管主办的金融类学术期刊,连续十次入选北大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连续三次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多次入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在学术出版规范中,编造注释、参考文献等行为已被明确界定为学术不端。根据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注释、参考文献”属于伪造行为。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明确提出从严惩处虚构、伪造科研成果等科研造假行为。

然而,从此次事件来看,一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其注释中的判决书案号在录用定稿阶段竟呈现出如此明显的数字规律,而期刊方面表示网络首发“不经过校对流程”、对论文内容“不做实质性把关”——这一系列环节暴露出学术出版在快速发表与质量把控之间的张力。

撤稿流程与学术诚信的追问

截至8月26日,该论文的录用定稿版本仍可在知网等数据库检索到。编辑部表示撤稿进度“取决于作者方面提交相关材料”,这一说法也引发了关于学术不端事件处理效率的讨论。

一篇论文的注释是否真实、引用是否规范,关乎学术研究的根基。当一组案号因“过于整齐”而引发公众质疑时,问题已不仅限于个案——它指向的是学术成果从投稿、审核、网络首发到印刷出版全流程中的质量保障机制。对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成果而言,这一追问显得尤为必要。

截至发稿,涉事作者及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尚未就此事公开回应。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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