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
社会

广州出租屋电费1.18元_度超___定价,拟立法禁止加收,违者最高罚五倍

【粤语新闻】广州拟立法禁止出租屋水电乱加价 违规最高罚五倍 草案正征求意见

城中村电费“统一行情”:1.18元/度

8月25日,羊城晚报记者在海珠区客村暗访时发现,有房东以“电损费”等名目向租客收取电费,单价达到1.18元/度。这一价格已超过广州夏季居民阶梯电价最高标准0.889元/度。当记者询问收费依据时,房东的回答简短而直接:“这里全都是这样。”

这句“全都是这样”,道出了广州城中村出租屋水电费加价乱象的普遍性。据公开报道,目前广州多个城中村房东仍按1.2元至1.5元/度收取电费,远超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最高档0.9088元。有租客在社交平台上形容:“年年交1.5一度电从来没变过,都麻木了。”

更让租客无奈的是,即便知道被加价,也几乎没有议价空间。有评论反映,“海珠康乐鹭江都是1.5元/度,跟房东说(不同意),房东说你去租别人的房子吧,到哪里都是一样”“附近的房东都统一口径,你嫌贵可以不租”。在城中村租赁市场,房东掌握着绝对的“定价权”。

“一表多户”叠加阶梯电价,加价有“依据”?

城中村电费加价为何如此普遍?此前的调查发现,“一表多户”叠加阶梯电价是重要原因。一栋城中村出租楼往往只有一个总电表,整栋楼的总用电量很容易进入阶梯电价的高档位,房东为了不“亏钱”,便按高于***定价的标准向各租户收取电费。

但超过***定价的部分,最终仍由租客承担。以夏季电价为例,第三档601度及以上单价为0.8889元/度,而租客实际支付的价格却普遍在1.2元以上。有网友算过一笔账:一台3级能效的1.5匹空调,开一晚耗电9到10度,加上冰箱、照明等,按1.1元/度计算,夏季单月电费就要接近400元。有租客反映,“夏天正常开空调和用水,结果一个月水电费比房租都要贵很多”。

立法划红线:不得加收,违者最高罚五倍

这一长期困扰百万城中村租客的民生痛点,正在迎来制度性解决路径。

8月24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官网公布《广州市租赁房屋居民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代收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3日。草案明确,代收费人不得加收或者变相加收水电费用。

草案对水电费用如何计算作出了细致规定。执行阶梯水电价格的,单价按照供水供电企业出具的缴费明细所载明的当期平均价格计算——即当期水电费用总金额除以当期水电使用总数量。水电使用数量则根据是否安装分表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

对于“变相加收”,草案列出了八种具体情形,包括向承租人收取的水电费用单价高于***定价、将分摊费用计入专有部分收取、以水电使用数量为基数计收管理费和服务费等。草案还规定,代收费人存在加收情形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加收部分。

法律责任方面,违规加收水电费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加收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加收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整治持续发力,已查处2806宗案件

事实上,广州对水电费加价乱象的治理并非刚刚开始。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6年6月,全市已查处2806宗水电费加价案件,涉及村社集体、出租屋房东、产业园区等各类主体,累计为租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27万余元。

2026年7月公布的第一批典型案例中,番禺区大石街植村某房东黄某某在2023年5月至2025年8月期间按1.5元/度收取电费,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32783.84元。天河区沙河街道某房东按1.35元/度收费,被罚款17000元。海珠区鹭江某房东以0.88元/度加0.62元/度“综合服务费”的名义变相加价,也被处以罚款。

2025年高峰期,单月水电费加价投诉举报量较2023年同期已下降90.1%。但暗访中客村房东那句“这里全都是这样”,说明整治仍需持续发力。

按照草案规定,市民若发现违规加价行为,可通过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目前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在9月23日前通过广州市人大官网等渠道反馈意见。

(据公开信息整理)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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