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三种侵权问题-商标侵权,如何规避
北京,2026年8月25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审议席上,一份共六章四十七条的法律草案首次公开亮相。当"企业廉洁合规义务"作为独立条款被写入草案文本时,意味着中国在跨境腐败治理领域迈出了从政策引导向法律规制的关键一步。

这部《反跨境腐败法》草案的审议,结束了中国在该领域长达十余年缺乏专项法律的历史。自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以来,中国在跨境腐败治理上主要依赖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3月,该机构更名为"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名称变化的背后是职能边界的实质性扩展——从聚焦"把人追回来"到同时关注"把规则立起来"。
从立法节奏观察,这部法律的推进速度颇为罕见。202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范畴。2024年7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制定该法列为重要立法修法任务。从写入全会决定到草案首次审议,间隔仅约13个月。
据公开信息披露,草案的核心架构围绕五个维度展开:反跨境腐败工作的原则、范围和主张;工作机制与职责划分;案件办理和国际合作程序;企业廉洁合规义务;以及法律责任认定。其中"企业廉洁合规义务"条款引发商界广泛关注——这标志着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中的反腐败合规要求,将从行业自律和行政指导上升为法定义务。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2024年9月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跨境腐败案件呈现境内与境外交织的特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该文同时强调,跨境腐败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国际形象"。
从国际视角看,中国此时推进反跨境腐败立法有着明确的现实指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25年发布的《反贿赂公约》履约监测报告显示,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拥有专门针对境外腐败立法的国家其企业海外合规成本平均降低约22%。世界银行2026年3月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数据表明,在法律框架中明确企业反腐败合规义务的经济体,其跨境直接投资纠纷发生率较未立法经济体低约17个百分点。这些数据为草案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立法目的提供了实证支撑。
据公开信息报道,草案起草遵循四项原则:坚持政治引领,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突出中国特色,将跨境腐败治理、追逃追赃、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跨境腐败发现难、取证难、追赃难、定罪难等突出问题设计条款;坚持系统观念,与现行法律衔接并一体推进惩治、预防和反制。
在国际层面,这部法律的制定释放出多重信号。一方面,中国正试图从国际反腐败规则的"跟随者"向"参与者"转变——草案明确提出"参与反腐败国际规则制定",这一表述在中国反腐败立法中尚属首次。另一方面,对于在海外经营的中资企业而言,法律合规从"建议性"变为"强制性",将实质性改变其国际业务的风险管理框架。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6年7月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在143个已制定境外反腐败法律的国家中,约68%的法律文本包含企业合规激励条款,即企业建立有效合规体系可作为减轻或豁免处罚的依据。目前草案全文尚未公布,法律界关注其是否纳入类似机制,以及如何与现行《刑法》《监察法》及《反***法》相衔接。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反腐败合规压力近年来持续上升。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自1977年颁布以来,已对多家中国企业及高管启动调查。欧盟2024年生效的《反外国补贴条例》及2025年更新的《反贿赂与反腐败合规指引》,也对外国企业在欧运营提出了更严格的透明度和合规要求。在此背景下,中国本土的反跨境腐败立法,既是对国际规则环境的主动适应,也是为国内企业提供明确法律预期的制度供给。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惯例,草案将在首次审议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后还将经历二审乃至三审。多位受访法学专家向记者表示,从草案框架看,后续审议的焦点或将集中在三个层面:跨境腐败管辖权的域外适用边界、企业合规义务的具体认定标准,以及与国际司法协助机制的衔接方式。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这部法律的制定是制度型开放进程中的一个切片。在经济全球化面临碎片化风险的当下,通过国内立法明确参与国际反腐败治理的规则主张,既是对外传递政策稳定性的方式,也是对境内企业"走出去"的制度护航。草案能否在后续审议中平衡好监管强度与企业合规成本、国内法效力与国际规则兼容之间的关系,将决定其最终的实施效果和国际接受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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