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社会

台灯照明引邻居多次投诉,居家采光权边界争议待解

灯关不掉,灯打不开,全屋智能这是咋了?

深夜敲门与物业传话

8月18日晚,长沙雨花区阳光锦城小区23楼住户李薇(化名)不在家中,邻居的投诉先于本人抵达——物业保安受对楼住户委托上门,就“夜晚开台灯光线过亮”一事进行沟通。次日,物业工作人员两次登门协调,试图平息这场因一盏小台灯引发的邻里纠纷。

投诉方住在对面楼栋20层。据李薇回忆,对方认为她家夜晚开启的台灯“直射”自家书房,干扰了孩子写作业。李薇向记者提供的一段录音显示,投诉方在沟通中坚持这一判断。但李薇感到困惑:自己居住在23层,与对方并非同楼同层,家中仅开启一盏普通台灯,“亮度连整个房间都照不亮,怎么就能穿过两栋楼的距离影响他人?”

8月20日,李薇在社交平台发帖陈述此事,希望寻求公众意见。帖子迅速引发热议,许多网友认为居家开灯属于正常生活权利,如此投诉“有些强人所难”。但也有评论指出,高层住宅楼间距有限,光污染问题在密集城区确实客观存在。

警方介入与调解困局

由于物业多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双方最终选择报警。长沙砂子塘派出所出警后给出初步调解意见:认定李薇家的灯光确实对投诉方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对这一结论,李薇表示不认同。“我家只有一盏小台灯,而且物理位置在23楼,对方在20楼,我不理解光线怎么‘直射’过去。”她向记者强调,自己正常居家开灯是合法权利,无法接受关灯或改变照明习惯的要求。

截至8月21日下午,记者联系砂子塘派出所时,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具体处理结果不便对外告知。物业方面则证实已多次出面调解,但双方均不认可现有调解方案,协调工作陷入僵局。据公开信息,此类邻里纠纷在基层治理中并不鲜见,但以“台灯光线干扰学习”为由反复投诉的案例较为特殊。

法律视角下的采光权之争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志勇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此类纠纷的核心在于“合理使用”与“相邻权”之间的平衡。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但该条款主要针对建筑规划层面的日照标准,室内照明灯具的散射光是否构成“光污染”侵权,在法律实践中尚无明确量化标准。

胡志勇指出,司法实践中判断灯光是否构成干扰,通常参考《环境保护法》及地方光污染防控规定,需要检测照度、光谱、照射时长等客观指标。“普通家用台灯的照度一般在300至500勒克斯,经过玻璃衰减和楼间距扩散后,到达对面楼层的照度通常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但如果投诉方对光线特别敏感,或者建筑布局存在特殊角度,也可能产生实际困扰。”

他建议,在行政调解难以推进的情况下,双方可寻求社区调委会介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光照强度检测。“用数据代替主观感受,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更理性路径。”

城市密集居住区的治理考题

阳光锦城小区位于长沙雨花区核心地段,楼栋间距在30至50米之间,属于典型的高密度高层住宅区。随着城市居住密度持续上升,类似因灯光、噪音、气味等引发的“微环境”邻里纠纷呈现增长趋势。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发布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年度报告》显示,当年全市受理的物业相关投诉中,邻里生活干扰类诉求占比达37.6%,其中光线、噪音等感官类投诉同比上升了12个百分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国现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对住宅建筑间距有明确规定,主要基于日照时长要求,但对人工光源的相互影响未做细化规定。“随着LED灯具普及和居民夜间活动增多,光干扰问题会越来越突出。未来在住宅设计阶段,或许应当引入光环境模拟评估,从源头减少此类矛盾。”

截至8月22日发稿,李薇告诉记者,她已恢复正常夜间照明,“台灯还是照常开,我不会因为这种诉求就改变自己的正常生活”。她同时表示,如果投诉方继续上门或通过物业施压,她将考虑申请法律途径明确权利边界。物业方面则表示将继续跟进协调,但未透露下一步具体措施。砂子塘派出所亦未就案件进展作出进一步说明。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李薇为化名。本文基于公开信息及记者采访整理,部分数据引自《民法典》及长沙市住建局公开报告。)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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