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认定欧盟对京东调查中构成不当域外管辖
布鲁塞尔清晨的邮件,北京午后的反制
2026年8月12日上午9时许,一家位于北京亦庄的中资银行合规部门收到一封来自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的正式函件。信中要求其提供与京东集团在华多项业务无关的账户流水、合同副本及内部审批记录,理由是“配合《外国补贴条例》项下对京东收购某欧洲电商平台的调查”。该行法务人员回忆:“要求范围之广、关联性之弱,前所未有。”
[IMG:1]从个案到机制:中国反制长臂管辖的法治路径
8月20日,中国司法部发布公告,正式认定欧盟在京东案中的跨境取证行为构成“不当域外管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7条,禁止任何境内组织或个人执行或协助执行该措施。这是继2026年5月“同方威视案”后,中方第二次援引该条例对欧采取阻断行动。
根据司法部公告,欧盟此次调查不仅要求中方金融机构提供超出合理范围的数据,还试图绕过双边司法协助渠道,直接向中国实体施压。这种做法被中方视为对国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的侵蚀。公告强调:“国际经贸合作���须建立在相互尊重管辖边界的基础上,单边强制取证不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7条确立的‘不得援引国内法为不履行国际义务之理由’原则。”
[IMG:2]规则之争:补贴审查还是市场准入壁垒?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自2023年全面实施以来,已对中国企业发起十余起调查。该条例授权欧委会对非欧盟国家提供的财政资助进行追溯性审查,并可附加剥离资产、限制投标等救济措施。然而,其宽泛的“补贴”定义和模糊的“扭曲市场”标准,引发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贸易伙伴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京东所涉交易金额未达欧盟强制申报门槛,但欧委会仍以“潜在扭曲效应”启动主动调查。中国商务部研究院2026年7月发布的《欧盟外国补贴工具评估报告》指出,在已公开的8起涉华案件中,7起涉及数字或绿色产业,且平均调查周期长达14个月,远超常规并购审查时限。报告认为,此类工具正被系统性用于延缓或阻挠中企在关键技术领域的欧洲布局。
中欧关系十字路口:合作还是规锁?
当前,中欧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2025年双边货物贸易额达8,720亿欧元(欧盟统计局,2026年2月数据)。然而,欧盟近年在经贸领域同步推进“去风险”战略与监管工具箱扩张,形成“接触+限制”的双重轨道。中方此次快速、精准的法律反制,传递出明确信号:合作欢迎,但单边设障不可接受。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通过《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构建的“防御性合规体系”,并非封闭对抗,而是以规则对规则、以程序对程序的方式维护多边秩序。正如司法部公告所言:“反对不当域外管辖,恰恰是为了捍卫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秩序。”在经济全球化遭遇碎片化挑战的当下,中欧能否重回“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轨道,取决于双方是否愿意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协商规则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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