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叙▪孙志刚案 27岁青年的最后三天!“以生命为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
58626件,这是2016年以来云南全省法院依法审结的环境资源案件总数。从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数字背后是一线法官、检察官、环保部门和当地群众十余年的共同守护。
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10周年的工作成效,并发布10个典型案例。
一纸判决,不止于赔偿
在昆明的某个水源地旁,当地居民陈女士(化名)亲眼见证了工厂排污口被彻底关闭。她记得,几年前河水的异味让小区居民不敢开窗。如今,河岸两侧新种的植被逐渐恢复生机。她并不知道,正是昆明某纸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企业承担了环境修复责任。
该案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入指导性案例,成为全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标杆之一。判决不仅对污染企业追究刑事责任,还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审判组织体系覆盖基层
云南是全国较早探索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的省份之一。截至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或团队42个,140余名法官及助理专职从事环境资源审判。
这些审判力量并非集中在省城,而是下沉到一线:38个诉讼服务站点前移环境资源纠纷化解端口;13个重点环境资源特色法庭扎根矿区、林区、水源保护区等关键区域。其中,盘龙区水源保护区法庭是全国唯一以“水源保护区”命名的法庭。2025年6月,该法庭发出全省首份《水源地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实施可能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
从打击到修复的全程链条
环境资源案件往往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层面。据统计,2016年以来,云南全省法院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一审案件102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刑事一审案件16146件、涉矿民事一审案件2931件、非法采矿刑事一审案件890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案件259件。
审判之外,生态修复成为新重点。全省法院推动建立昆明环境公益诉讼林等18个生态修复基地,引导污染者承担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责任。
跨部门协作仍在推进
环境资源案件的技术性强、取证难度大,单靠法院难以完成全链条保护。云南各地法院积极与同级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通过联席会议、联发文件等方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这种协作在基层已逐步落地。

专业队伍建设与未来挑战
环境资源审判既需要法律知识,也涉及生态、化工、矿产等领域。云南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组织专项培训、引入技术专家陪审等方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根据通报,全省已形成以高院环资庭为统筹中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为集中管辖核心、38个基层环资审判团队为支点的“1+1+38”审判组织体系。
对于下一步工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将继续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司法保护,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从个案救济向系统保护转变。
据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发布会的数据来源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截至发稿,尚未公布10个典型案例的详细内容。部分当事人的姓名已在文中做化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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