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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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音乐家协会撤销全部名誉职务,落实行业新规

《贯彻落实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一线”访谈》|城西街道

8月19日上午,江苏泰州某社区文化中心内,几位退休音乐教师正围坐讨论一场即将取消的授聘仪式——原定于本月底举行的“名誉顾问颁证活动”被临时叫停。这一变动源于当天泰州市音乐家协会发布的一则公告:即日起,撤销本会现有全部顾问等名誉职务。

地方协会率先响应全国性规范

根据公告,此次调整依据的是《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办法(试行)》(苏社办发〔2026〕2号)。该文件由江苏省社会工作部门与民政系统联合制定,是对今年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性《办法》的地方细化。新规首次对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的设立条件、数量控制、任职资格及管理程序作出系统规定。

泰州市音乐家协会明确表示,今后如新一届理事会确需设立名誉职务,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确保设置“精简、科学、合理”。协会同时要求,此前通过其官方或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与名誉职务相关的宣传内容,若与新规精神不符,均不再代表协会立场。

名誉职务曾普遍存在,改革意在去虚务实

公开信息显示,包括泰州市在内的多地音乐家协会过去普遍设有“名誉主席”“艺术顾问”等头衔,部分职务长期未参与实际工作,却频繁出现在对外宣传和活动中。此类做法虽一度被视为尊重资深人士的方式,但也引发关于“虚职泛滥”“资源错配”的质疑。

此次全国性《办法》强调“非必要不设立”原则,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强化党建引领,杜绝以名誉职务变相扩大影响力或进行利益输送。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有助于推动社会组织回归专业服务本位,提升治理透明度。

目前,尚无其他地方音乐家协会公开跟进类似举措,但多位省级文联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正在对照新规开展内部自查。泰州市此次行动,或将成为地方文艺类社会组织规范化改革的一个观察样本。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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