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年残墙遭拆除重建,废弃古砖石去向成焦点
2026年8月,山西吕梁市中阳县一段明代古城墙被"拆旧建新"并挂上"凤凰山风景区"牌匾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据***息8月16日报道,拆下来的古城墙地基条石和城墙砖被"按照废弃物倾倒",舆论争议持续发酵。
中阳县城墙始建于明代景泰年间,距今逾580年。据中阳县文旅局提供的历史资料,20世纪50年代城墙上被打通隧道修建通水干渠;60至70年代,周边居民在城墙上开挖窑洞并取城墙砖石修建住房;80年代城市扩建中城墙被基本拆毁,剩余残垣段总计不到1公里,以夯土墙为主。
2023年9月,凤凰山古城墙修复项目立项批复,2024年8月开工建设,修缮时基本保留了原有夯土墙。然而,2025年4月,中阳当地开展民生提升修缮工程,这段城墙被纳入改造范围,其中约50米长的老城墙按照仿古样式重新修建,拆下来的部分老砖石被当成废弃物倾倒。航拍画面显示,该段原有老旧墙体结构、原始老城墙砖、老旧墙体残段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规整的全新仿古墙体结构。
目前,吕梁市已成立调查专班,全力配合山西省文物局专家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古城砖石去了哪里:多方声音与争议
"当时它不作为文物,所以文旅局没进行太多关注。"中阳县文旅局局长孙晓龙在接受***息采访时解释称,"据我后期了解,有部分可用的城砖及条石也应用到工程上,对一些破碎的不能用的,很有可能是当垃圾倾倒。"
记者尝试联系当时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中阳县林业局,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城墙根部居民赵德海(化名)对记者讲述了与城墙共处数十年的经历。"下雨的时候就落下来了,塌了的时候,我又把城墙砖拿水泥筑起来。不弄的话,下雨水就冲到院里了,我们就不能生活了。"他说,早年邻居们建房时确实取用过城墙砖,但当时谁也没想到这些东西日后会有文物价值。
一位从事古建筑修缮工作逾二十年的工程师周远明(化名)向记者表示,仿古重建与修缮保护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按照文物保护的最低干预原则,能保留原物就绝不应拆除重建。即便是残垣断壁,它的夯土层、砖缝、砌筑工艺本身就是历史信息的载体。用新材料仿造一个'样式',从文物保护角度看,原来的实物信息已经永久丧失了。"周远明指出,这一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的规定。

针对老砖石被倾倒的做法,当地文史研究者林兆平(化名)持批评态度。"即便城墙当时不在文物保护名录中,明代城墙砖石仍然具有历史研究价值。2007年普查未列入保护名录,不等于这些材料没有文物价值。至少应该进行分类登记、妥善保管,而不是一扔了之。"
记者未能联系到持相反意见的独立专家,此争议仍待进一步讨论。
从"未列保"到"申报文物":政策缺位与补救
中阳县城墙的遭遇折射出一个普遍性问题:大量未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的历史遗存,在城市建设和民生工程中缺乏明确保护依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但在实际操作中,未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往往处于监管空白地带——2007年8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时,中阳县明代城墙因"破坏严重""城墙根部住着老百姓,不利于保护、展示、传承"等原因,未被纳入文物保护名录。
2023年11月至2026年6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展开。按照"应普尽普"的原则,中阳县已将包含修缮后的城墙在内、总长近1公里的明代城墙相关资料上报国家文物局,申报为不可移动文物。孙晓龙表示:"争取把这段城墙纳入第四次文物普查里,根据文物修复修缮的原则和程序,有条件就进行修缮,排除险情,保持原貌。我们已经进行了申报,国家还没有批复,还在审核过程中。"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不可移动文物消失情况调查报告(2023)》指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中,约有4.4万处已消失,其中相当一部分因未被及时纳入保护名录而在城市建设中遭到不可逆破坏。该报告建议,对具有历史价值但尚未列入名录的遗存建立"预保护"机制,在文物普查期间设置临时保护措施。

塌方段悬而未修:城墙脚下的安居困局
在距离新修城墙不到100米处,一段城墙及上方道路已经塌方,至今尚未修缮。据了解,因涉及下方多处居民院落,一直未能和居民达成协商。
城墙根部居民刘春兰(化名)说,每年汛期她都提心吊胆。"上面路塌了,下面我们住着人,谁来管?修城墙是好事,但不能只修能看见的那一段,看不见的塌了就不管了。"
据《中阳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3月),凤凰山段城墙周边存在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列入重点监测区域,但由于产权关系复杂、居民安置方案未定等原因,塌方段修缮工作迟迟未能推进。
"拆旧建新"并非孤例:基层文物保护的制度困境
中阳明代城墙事件折射出基层文物保护中的深层矛盾。据国家文物局公开通报,2020年至2024年间,全国范围内因"修缮性破坏"被通报批评的文物项目共计37起,其中涉及"拆旧建新""以假乱真"问题的占比超过四成,这一数据来源于国家文物局《关于2020—2024年度文物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2025年1月)。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25年3月发布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观察》指出,基层文物修缮中"重建设轻保护"的观念仍未根本转变,部分地方***将文化遗产修缮等同于市政工程建设,以工程招标、工期考核等方式推进,导致"修一个、毁一个"的困境。该报告建议,应建立修缮工程全流程专家评审制度,将文物保护效果纳入地方***考核指标。
据国家文物局2026年7月公开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国新发现文物线索逾12万条,这些尚未列入名录的历史遗存在等待认定期间同样面临保护缺位的风险。多位受访专家认为,此次事件的核心不仅在于个案处置,更在于如何为全国范围内大量"未列保"历史遗存建立制度性保护屏障。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陈同滨在2025年3月的年度报告发布会上表示:"保护不能等到列入名录之后才开始,发现即保护应该成为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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