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国际

霍尔木兹海峡通行方案落地:区域自主治理能否替代美国主导的海上秩序

一条协议,两个问题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巴加埃于当地时间8月15日宣布,德黑兰与马斯喀特已就霍尔木兹海峡航道通行方案达成协议,并特别指出美国此前从中阻挠未果。消息由***息转述,伊朗方面未披露协议文本的具体条款。

这一表态引出两个交织的核心问题:其一,该协议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海峡的实际通行规则,抑或仅是既有双边协调机制的政治化包装?其二,更根本地——当沿岸国家试图以双边或区域框架重新定义全球最关键海上咽喉的管理逻辑时,这究竟是对既有国际航行秩序的有效补充,还是对其规则根基的一次结构性挑战?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需要把这条不足百字的外交声明拆解到它所嵌套的三重结构中去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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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剖面:协议的已知与未知

目前已知的信息极为有限。巴加埃的声明确认了三件事:伊朗与阿曼进行了持续会谈;美国曾试图干预这一进程;双方达成了某种"通行方案"。但这三句话之间的逻辑缝隙恰恰是理解此事的关键。

所谓"通行方案",其内涵存在根本性的模糊地带。如果参照伊朗此前与阿曼在海上边界和联合油田开发领域达成的既有框架,该方案可能涉及航道划分、联合巡逻、通行费机制、应急救助协调等技术性安排。但若其内容触及第三方船舶的通行条件——例如对特定国籍船只施加限制或附加审查程序——则性质将完全不同,直接关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部分关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之通行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伊朗从未加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法律立场是海峡通行应适用沿岸国主权原则,而非该公约规定的"过境通行"制度。阿曼虽是该公约缔约国,但历史上在霍尔木兹海峡问题上倾向于支持沿岸国的管辖权主张。两国达成的任何通行安排,都天然带有"沿岸国优先"的法律基因。

美国国务院尚未就此发布正式声明。但美国长期以来的立场是:霍尔木兹海峡属于国际海峡,任何船舶享有不受阻碍的过境通行权。这一立场的法律依据来自习惯国际法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而非仅凭某一公约条款。德黑兰选择在声明中强调"美国从中阻挠",本身即是一种对冲性叙事——将协议定位为对域外干预的突破,而非单纯的航运技术安排。

历史经纬:海峡博弈的长周期脉络

霍尔木兹海峡位于伊朗与阿曼之间,最窄处约33公里,航道宽度约3公里。据美国能源信息署(EIA)2024年发布的《世界石油运输咽喉要道》报告,2023年该海峡的日均石油运输量约为2040万桶/日,约占全球海运石油贸易量的27%。国际能源署(IEA)同年数据则显示,经由该海峡运输的液化天然气(LNG)约占全球LNG贸易总量的20%。这些数字意味着,海峡的任何通行规则变动都不是局部航运事件,而是全球能源安全的系统性变量。

回溯历史,围绕海峡通行权的博弈从未停止。1980年代"油轮战争"期间,美国发起"护航行动"(Operation Earnest Will),将科威特油轮重新悬挂美国旗帜,以军事力量强行维护航行自由。1988年美国海军"祈祷螳螂行动"中,美军与伊朗海军爆发直接交火,击沉伊朗海军半数水面舰艇。冷战结束后,海峡管控逐渐形成一种隐性默契:伊朗保留以海峡作为战略威慑杠杆的意图,美国第五舰队维持常态化存在,国际航运在默认风险中维持通行。

2019年是该默契瓦解的转折点。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并重启制裁后,阿曼湾和海峡附近接连发生多起油轮遭袭事件。伊朗随后扣押英国油轮"史丹纳帝国号",英国皇家海军亦扣押伊朗油轮"格雷斯一号"。同年,伊朗还击落一架美军无人机,一度将双边关系推至军事冲突边缘。自那时起,"海峡通行"从一个航运技术问题彻底转变为伊朗对美博弈的筹码工具。

此次伊朗与阿曼达成协议,时间节点耐人寻味。2024年以来,伊朗承受的国际制裁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困境加深,同时地区局势因巴以冲突而高度紧张。在此背景下寻求与阿曼的合作框架,既有经济现实的驱动——确保自身能源出口通道的稳定性,也有地缘政治的考量——在域外力量施压的环境下,强化"沿岸国自主"的叙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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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视角:能源安全链上的关键变量

中国是霍尔木兹海峡最大单一使用国之一。据中国海关总署2024年全年统计数据,中国原油进口总量约为5.64亿吨(约合日均进口1120万桶),其中来自中东地区的原油占比约为46%。沙特阿拉伯、伊拉克、阿联酋、阿曼和伊朗是中国在中东地区的主要原油供应来源。这些油轮几乎全部经由霍尔木兹海峡进入阿拉伯海,再穿越印度洋和马六甲海峡抵达中国港口。

中国外交部在霍尔木兹海峡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尊重沿岸国的主权和合法权利,同时维护国际航行自由和海峡畅通。这一立场既体现了对伊朗等国维护自身安全利益的理解,也兼顾了中国作为能源进口大国对航道稳定性的根本诉求。两者的平衡点在于:沿岸国的管辖权行使不应导致航道的任意封锁或歧视性管理。

伊朗与阿曼的双边协议对中国的影响取决于一个关键变量:该协议究竟是降低了海峡通行的不确定性,还是增加了新的不确定性。如果协议的实质内容是规范沿岸国对过往船只的管理程序、减少灰色地带的摩擦风险,那它对中国能源进口是有利的。如果协议隐含了对特定国家或特定类型船舶的差别化安排,则可能制造新的规则碎片化风险。

中国在这一问题上有自己的制度工具箱。中国海军自2008年起在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持续执行护航任务,截至2024年底已累计派出46批护航编队。中国与阿曼保持着良好的双边关系,2023年两国宣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中国同时也是伊朗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中伊25年全面合作计划正在推进中。这些多轨外交关系为中国在海峡通行议题上提供了对话渠道,但中国并不寻求在海峡问题上充当仲裁角色,而是更倾向于在既有国际法框架下推动各方协调。

深度思辨:沿岸国主权主张与全球公共航道属性的内在张力

本文所构建的核心对立逻辑在于:霍尔木兹海峡通行方案的"区域化"趋势,正在与该海峡作为全球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产生结构性张力

这一张力的根源可以追溯至国际海洋法的制度空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部分对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建立了"过境通行"制度,规定所有船舶和飞机享有不受阻碍地过境通行的权利。但该制度的前提假设是海峡沿岸国为该公约缔约国。伊朗不是缔约国,这意味着法律上不存在一个普适性的多边机制能够约束伊朗在海峡问题上的单边行动。

区域通行安排正在填补这一空白。从积极面看,伊朗与阿曼的双边协议引入了一个明确的规则框架,使得此前高度依赖外交默契和军事威慑的通行秩序获得了制度化的可能。这对全球航运业而言意味着风险可预期性的提升。国际航运公会(ICS)曾在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指出,霍尔木兹海峡的风险溢价(以战争险保费衡量)在2019年紧张局势期间飙升了约10倍,此后长期维持在高于2018年基线约3至5倍的水平。任何能够降低这种不确定性溢价的机制安排,都具有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

但从消极面看,"区域化"的逻辑终点存在危险的模糊地带。如果沿岸国有权以双边协议的形式自行定义全球性航道的通行规则,那么这一逻辑能否被复制到其他战略水道——马六甲海峡、曼德海峡、台湾海峡?全球海上通道的规则基础将从公约和习惯国际法的普适性框架,退化为沿岸国间双边安排的拼凑体。这不仅是中国需要警惕的趋势,也是任何依赖海上贸易的经济体都必须面对的制度性风险。

更深层的悖论在于:伊朗越是成功地以"沿岸国自主"的名义重塑海峡规则,就越可能触发域外大国以军事手段反向强化其存在的动机。2019年油轮危机后,美国发起了"国际海事安全倡议"(IMSC),联合英国、澳大利亚、沙特、巴林、阿联酋等国在海峡周边建立联合巡逻机制。2024年,这一机制进一步扩展,纳入了更多欧洲国家的参与。换言之,区域自主与域外介入并非此消彼长的线性关系,而更可能呈现螺旋升级的态势。

这里出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制度性困境:在缺乏伊朗参与的多边公约框架下,任何"沿岸国自主"方案都天然具有排他性;而域外力量以"维护航行自由"为名的军事介入,又必然被沿岸国解读为主权侵犯。两种逻辑都无法在对方的框架内获得合法性,形成了一种规范层面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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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推演:两种情景及其触发条件

基于上述对立逻辑,该事件至少存在两种可辨识的演变情景。

情景一:协议成为功能性协调机制。若伊朗与阿曼后续公布的技术性条款集中于航道管理、航行安全信息共享、应急协调等领域,且未涉及对特定国家船舶的差别化待遇,该协议将可能获得国际航运界的默认接受。触发这一情景的条件包括:协议文本公开透明,伊朗明确承诺不将协议用于政治施压工具,且阿曼作为中间方发挥持续的监督和平衡作用。在此路径下,协议可能逐步扩展为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框架下的多边协调机制,形成"区域规则+国际法底线"的兼容结构。

情景二:协议引发规则竞争升级。若协议条款被外界解读为赋予沿岸国对通行权的审查或否决能力,美国及其盟友几乎必然以军事和外交手段进行反制。触发条件包括:伊朗在协议框架下对特定国籍船只实施扣押或附加条件、协议被伊朗官方频繁用作对外威慑叙事的组成部分、或协议的实际执行偏离了航运中立原则。在此路径下,海峡将从"存在风险的自由通行状态"滑向"规则竞争的对峙状态",全球能源运输保险费率和航运成本将面临新一轮上行压力。

两种情景的分岔点不在于协议文本本身,而在于伊朗在后续执行中对"通行方案"这一概念的诠释边界。对全球能源市场而言,真正的变量不是德黑兰与马斯喀特签了什么,而是这份协议在下一次地缘危机来临时,会被用作降低不确定性的工具,还是升高不确定性的杠杆。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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