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社会

霍勇回应名誉权案终审胜诉:三年煎熬难证清白

霍勇回应名誉权案终审胜诉:三年煎熬难证清白

2026年7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心血管病专家霍勇诉胡大一、马长生等人名誉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月1日,霍勇在接受多家媒体独家采访时坦言,这场历时三年的诉讼“很煎熬很痛苦”,而胜诉结果虽在“意料之内”,却难以弥补其在舆论场中“自证清白”的艰难过程。

【独家】霍勇回应名誉权案胜诉:未得罪过胡大一,舆论面前很难自证清白
【独家】霍勇回应名誉权案胜诉:未得罪过胡大一,舆论面前很难自证清白

本案起源于2021年及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期间,胡大一以实名方式向多个机构及个人寄送举报材料,指控霍勇在学术贡献、商业利益、科研伦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法院认定,相关举��内容缺乏证据支撑,且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广泛传播,超出正常检举控告范畴,构成对霍勇名誉权的侵害。一审判决胡大一及三名协助邮寄人员公开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12万元;另有一家通过“心医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材料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判赔偿3万元并公开道歉。各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6年7月29日维持��判。

霍勇现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首席专家、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同时也是第十二至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长期致力于冠心病介入治疗规范化、胸痛中心建设及专科医师培训。他强调:“我没有做过举报中的任何事情。”对于举报动机,霍勇表示不解:“我从未得罪过胡大一,也想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他透露,自事件发生以来,双方从未有过私下沟通。

记者尝试联系胡大一本人及其曾任职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截至发稿未获回复。马长生作为本案另一被告,系胡大一的学生,现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心脏内科中心主任。据判决书显示,马长生接受胡大一委托后,将举报材料转交他人邮寄,并要求扩大发送范围。记者亦多次致电马长生所在科室,电话未被接听。

【独家】霍勇回应名誉权案胜诉:未得罪过胡大一,舆论面前很难自证清白
【独家】霍勇回应名誉权案胜诉:未得罪过胡大一,舆论面前很难自证清白

在独立采写过程中,记者走访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周边社区,采访到一位不愿具名的退休医务工作者谢岩(化名)。她表示:“霍教授每周三上午出门诊,风雨无阻。很多外地患者专门挂他的号,他从不推诿。这事传出来那阵子,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谢岩提到,2023年底举报材料在网络流传时,院内一度出现议论,“但没人信那些话,因为大家天天看着他怎么做人、怎么做事。”

从法律角度看,此案凸显了学术举报与名誉侵权之间的边界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公民有举报权,但必须基于事实、限于合理渠道。一旦将未经核实的内容大规模公开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据《民法典》第1024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学术圈内举报引发的名誉纠纷近年呈上升趋势。据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报告(2025年)》显示,2021年至2025年间,涉及科研人员名誉权的民事诉讼年均增长17.3%,其中约42%与院士、杰青等人才计划评选相关。报告指出:“部分举报夹杂个人恩怨或竞争动机,若缺乏有效核查机制,极易对被举报人造成不可逆伤害。”

霍勇在采访中反复强调,自己始终专注于临床工作。“作为一个医生,要看好病人、做好手术。”他表示,尽管诉讼已结束,但舆论造成的阴影短期内难以消散。他呼吁建立更规范的学术监督机制,既保护举报人的正当权利,也防止恶意举报滥用公共信任。

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6)京02民终XXXX号民事判决书,胡大一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承认举报内容“不能查实”,并在《亲笔供词》中自述其核心目的是“阻止他当选院士”。这一表述成为法院认定其主观过错的关键依据。

目前,霍勇已向相关平台申请删除不实信息,并要求执行判决中的公开道歉义务。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此案终审结果为学术共同体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重要判例参考——举报不应成为打击异己的工具,真相的澄清不能仅靠法庭,更需制度性防护。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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