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告划定三条保护红线,非法登岛活动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
2026年8月14日,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加强海岛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辖区内无居民海岛、有居民海岛及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分类保护作出系统性规定。其中,未经批准擅自登陆无居民海岛的行为被明令禁止,违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据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官方发布的消息,《通告》首先明确“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海岛保护规划制度”,并确立了三条核心保护原则:未经批准维持现状、严格限制样本采集、严禁非法登岛活动。其中,“严禁非法登岛活动”条款规定,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游艇、小艇、乡镇(街道办事处)船舶、渔船等各类船舶非法停靠、登陆无居民海岛;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无居民海岛开展潜水、钓鱼、游泳、观赏、露营等休闲、体育、旅游活动。
《通告》同时列举了不同违法情形对应的处罚标准: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船舶擅自进入、停靠禁止或限制进入水域或岛屿的,对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IMG:1]“无人岛”并非“无人管”:自然条件恶劣叠加法律空白,登岛安全与生态风险并存
大亚湾地处南海之滨,海域内分布着多个无居民海岛。记者查阅自然资源部2024年发布的《全国海岛名录》了解到,广东省拥有无居民海岛超过800个,其中惠州海域占比显著。这些岛屿长期以来因缺乏基础设施和有效监管,成为“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非法载客的热点区域。
大亚湾本地渔民陈伟强(化名)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每逢夏季,常有快艇和小型渔船搭载游客前往周边无人小岛。“他们(船主)收每人一两百块,拉一船人上岛烧烤、钓鱼,有时候一待就是大半天。”陈伟强说,这些船大多是老旧渔船改装,救生设备不全,“遇到突发的西南风,小船很容易出事。”
《通告》特别提醒,无居民海岛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完善,登岛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易发生摔伤、溺水、被困、毒蛇伤人等事故,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同时,非法登岛活动多使用“三无”船舶等非法交通工具,严重扰乱海上交通和生产秩序。
广东海洋大学海洋与气象学院副教授李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居民海岛在生态学上具有极高的脆弱性。“很多岛屿是候鸟繁殖地或海龟产卵场,人类活动哪怕只是踩踏植被,都可能对表层土壤和生物栖息地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李凯说,“这类岛屿不具备承载游客的条件,既没有淡水补给,也没有医疗救助能力,‘无人岛’不是‘野外乐园’,而是需要法律严格保护的区域。”
[IMG:2]记者实地探访:岸线码头未见非法载客,但社交平台仍有“拼船登岛”信息
8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大亚湾霞涌街道附近的一处小型码头探访。现场停泊着十余艘乡镇船舶和渔业渔船,多数船主正在整理渔网,并未发现搭载游客出海的迹象。一位不愿具名的船主告诉记者:“昨天通告出来以后,村里就发了通知,说查到了要重罚,今天没人敢拉客了。”
然而,记者在部分社交平台和户外爱好者社群中发现,仍有个别账号发布“大亚湾无人岛露营拼船”的信息,报价从每人150元至300元不等,注明“包接送、包装备”。记者以游客身份添加其中一位发布者的联系方式,对方称“可以安排,但要避开周末,低调一点”。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政府刚发布禁令时,对方未再回复。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通告发布后,将协同海警、海事、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对于船舶擅自搭载游客停靠无居民海岛的行为,船舶当事人将面临罚款,登岛游玩的游客也将被劝离。“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保护海岛生态和群众生命安全。”该工作人员说。
[IMG:3]分类管理思路明确:有居民海岛规范建设,自然保护区海岛全面“禁足”
除无居民海岛外,《通告》对有居民海岛和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管理也作出了差异化规定。对于有居民海岛,《通告》明确其开发建设应当遵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水资源和森林保护等法律法规,保护海岛及其周围海域生态系统。对于自然保护区内海岛,《通告》要求除经国务院批准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活动外,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开展人为活动,不得开展与保护目标不一致的参观、旅游等活动。
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发布的《惠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大亚湾海域分布有多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包括珊瑚礁、海藻床及珍稀海洋生物。上述规划文件指出,近年来近岸海岛人类活动强度有所上升,部分区域生态压力加大。
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在2025年年度执法报告中披露的数据显示,2024年至2025年,华南沿海地区共查处非法登岛案件47起,其中涉及广东海域的占六成以上,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未经批准进行旅游活动、采集生物样本和改变地形地貌三类。报告分析指出,非法登岛案件数量在暑期呈季节性上升趋势,与“海岛游”网络推广的活跃度高度相关。
[IMG:4]法律责任闭环: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登岛“冒险”成本大幅抬升
《通告》对法律责任的设定形成了一条从轻到重的递进链条。除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外,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的,将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海警、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明辉律师分析指出,此次《通告》并非全新的立法,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10年施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上位法在地方管理实践中的具体化。“罚款金额的上限——尤其是改变地形地貌的50万元顶格处罚——直接援引了《海岛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说明地方政府正在将法律赋予的处罚权限用足。”廖明辉说。
他同时提醒,对于组织非法登岛活动的经营者而言,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经营者的法律风险远不止于行政罚款,刑事追责的可能性是真实存在的。”廖明辉表示。
[IMG:5]公众安全意识待提升:户外“探险热”与法律监管之间的张力如何平衡
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和“小众目的地”旅游的兴起,无居民海岛因其“野性”和“原生态”标签,在部分年轻人群体中受到追捧。记者查阅小红书、抖音等平台发现,以“无人岛探险”“广东冷门海岛露营”为关键词的笔记和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达到数千万次,其中部分内容明确标注了惠州海域的具体岛屿名称和登岛路线。
华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学院院长刘俊教授指出,这种“探险热”与海岛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矛盾。“一方面,现行法律对无居民海岛的功能定位是‘保护优先’,没有为大众旅游留下空间;另一方面,社交平台上的内容传播降低了获取登岛信息的门槛,而‘三无’船舶的非法运营又提供了便利条件。”刘俊说,“解决这个矛盾,不能只靠末端执法,还需要从平台内容审核、船舶源头管理和公众宣传教育多个维度同时发力。”
据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信息,下一步将在主要码头和岸线设置警示标识,并通过社区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向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普及海岛保护法规。同时,海事部门将加强对乡镇船舶的登记管理和进出港报告制度,从源头上压缩非法载客的生存空间。
《通告》自2026年8月14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表示,将建立健全海岛巡查监管长效机制,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记者发稿时,大亚湾海警部门尚未公布首批依据新规查处的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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