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社会

海口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执法人员反映瞒报危险货物立案难问题

海口成立联合调查组核查执法人员反映瞒报危险货物立案难问题

2026年8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回应了网络反映的“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遭遇立案难”等问题。通报称,海口市委、市政府已成立由公安、司法、应急、海事及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查。

事件的源头可追溯至2025年4月8日。当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在海口市一公司仓库执法时,发现疑似瞒报的危险货物。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港口管理科科长陈明亮(化名)告诉多家媒体,接到线索后他们进行了随机抽查,“没想到随机抽查就查到了,当时有2个集装箱,外面两层摆的是饮料,里面全都是甲醛溶液。”

陈明亮表示,他们先后共查出4个集装箱被瞒报为“食品”“妇女卫生巾”“工具”“纸卷”,但箱内深层几乎均为各类制冷剂、胶水、化学试剂、锂电池等危险货物。港航管理处初步判定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并建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陈明亮称,涉案集装箱“在同一船公司、同一航线的��续3个航次被查��,基本说明该物流通报瞒报危险货物情况极为普遍”。

【独家】海口市有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遇立案难?官方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独家】海口市有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遇立案难?官方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立案受阻与风险评估

据陈明亮讲述,此事后续推进阻力重重。他曾收到请托说情和打探案情的情况。2025年7月,港航公安局受理此案,但同年8月4日,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说明》文件显示,委托人的目的是免申报手续及节省成本,而非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与放火、爆炸等不具有本质相当性。文件还提到,在运输环节中,相关方并不明知箱内夹带危险货物,且不存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故不构成危险作业罪。

海口市港航管理处不认可该说法,并于次日在文书上注明“不服不予立案决定”。陈明亮称,他随后拨打110报警,并反映至公安督查部门,还曾按领导要求去检察院做立案监督。

为评估风险,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曾委托某大学相关研究中心对样本进行评估。陈明亮提供的《海口港秀英港区集装箱危险货物现实危险性科学研究报告》显示,在长距离海上运输和港口复杂作业条件下,叠加高温高湿环境,具备诱发火灾、爆炸、泄漏、急性中毒等极大事故风险。

案件重启与官方回应

2026年6月1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符合“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对象”的认定,正式向海南省公安厅发出立案通知。当月,陈明亮陆续在社交平台曝光此事。

8月3日的官方通报称,针对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公安机关今年6月已依法立案查处;针对海口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清源除患”百日专项整治。针对反映的个人问题,调查组正在核查了解。

8月7日,多家媒体致电涉事某物流公司法人肖先生,对方称“现在不方便聊这个事情”。同日,多家媒体致电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案件尚在侦办中,具体进展不方便透露。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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