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多位网友发布视频显示,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通化镇东陈村一处山沟内,有暗管持续向外排放灰黑色污水,水体沿沟壑渗流,周边空气弥漫明显异味。村民反映,这一状况自年初起已持续数月,多次投诉后仍未彻底解决。

暗管藏身山沟 住户与排污口仅数米之遥
据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排污管竖立于沟底地面,管口持续涌出浑浊灰水,水流冲刷出深色痕迹。视频拍摄者称,管道周边植被稀疏,土壤已呈暗色。记者8月14日联系到视频发布者、东陈村村民张建民(化名)。他告诉记者,这根暗管早在2026年初就开始间歇性排水,“天热的时候味道更重,不敢开窗,晚上睡觉都要关严”。
张建民描述,排污管所在沟壑上方紧邻村民住宅,“最近的人家离管口也就几十米”。他回忆,1月前后就有村民发现沟内有异味和异常水流,随后逐步确认存在暗管,“一开始不知道水从哪里来,后来大家顺着沟找,才看到这根管子”。据他介绍,村民多次向村委和镇里反映,“来人看过,但问题一直没断”。
记者就同一事实向通化镇东陈村村民李秋生(化名)求证。李秋生确认,“年初就开始有味道了”,并补充说每到雨后气味尤其明显,“沟里流出来的水颜色发灰,有点像稀释过的墨水”。
镇政府、环保部门已赴现场 初判源头为养猪场
8月14日上午,记者致电万荣县通化镇政府。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回应,镇里已关注到网传信息,相关领导当天上午已前往东陈村现场核实,“目前具体处置措施还需要等领导回来之后汇总”。
同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办公室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局已接到相关反映,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亦对此高度重视,执法人员已于14日上午赶赴现场勘查。该负责人称,“初步判断污染源是周边一家养猪场”,但当天现场勘查的详细情况他尚未掌握,“后续会对外公布处置结果”。
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养猪场核实排污情况,截至8月14日18时发稿,未获回应。
记者另从万荣县通化镇一位不愿具名的村干部处了解到,年初确实收到过村民反映沟内异味的问题,“当时也去看过,但暗管埋得比较隐蔽,不太好查。”该村干部称,8月13日视频在网络传播后,镇里和县里反应速度“比以前快”,8月14日上午环保执法人员已到现场取样。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定明确 基层执行待检验
此次事件涉及的畜禽养殖排污问题,有明确的法规依据。据生态环境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公告2021年第61号),养殖场应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禁止将未经处理的畜禽粪污直接排入环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五十六条,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等,应当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运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发布的《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但东陈村村民反映,从年初投诉至今,暗管排污问题持续存在,基层巡查和快速响应机制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检验。
第三方研究:农村暗管排污具有隐蔽性 基层监测能力存短板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于2025年6月发布的《中国农村环境治理年度报告(2024)》指出,农村地区规模化养殖场周边“偷排漏排”现象仍较突出,暗管、渗井等隐蔽排污方式占比约27%,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小型养殖场环保投入不足、基层执法巡查频次有限。报告统计,2024年全国畜禽养殖污染投诉中,约41%涉及粪污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3月发布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评估报告》显示,在华北地区抽样调查的120家中小型养猪场中,约18%存在粪污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未正常运行的情况,部分养殖场为降低运营成本,采取间歇性偷排。报告建议,对规模以下养殖场应建立定期巡查和快速检测机制,提高违法成本。
记者梳理发现,自2026年1月至8月,东陈村村民至少向镇、村两级反映过3次沟内排污问题,但未得到有效阻断。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布的2026年上半年全省环境信访统计显示,畜禽养殖污染类投诉占农村环境投诉总量的33.2%,较2025年同期的28.7%上升4.5个百分点。这一数据趋势反映,尽管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基层末端落实仍存薄弱环节。
村民期待彻底治理 部门称将公布处置结果
截至8月14日晚间,万荣县生态环境部门和通化镇政府尚未公布现场勘查结论和具体整改方案。张建民对记者说,“希望这次能彻底解决,不要过一阵又恢复原样。”他表示,村里有老人和孩子,长期闻到异味担心对健康有影响。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已对排污管周边水体和土壤进行采样,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结合溯源调查确定责任主体,并依法处置。“如果是养猪场违法排污,一定依法处理,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该负责人说。
据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2026年7月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通报》,上半年全市共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案件17起,其中涉及暗管偷排或渗井排放的共5起,单起最高罚款金额为12万元。从东陈村排污暗管持续数月未被发现并阻断的事实来看,基层环境网格化巡查的覆盖密度和响应效率,仍存在明显改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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