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频发,公安部交管局披露多起致死案例
2026年8月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披露了一批近期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违法、险情典型案例。据公安部交管局消息,近期全国发生多起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有的造成人员伤亡,有的构成严重违法。暑假历来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违法、险情高发期。

三起典型事故致7人死亡
公安部交管局通报的典型事故中,5月30日,一名15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偷开”家里小轿车,搭载4名未成年人,严重超速、操作不当驶出路外掉入深坑,造成小轿车上2人死亡、3人受伤。6月26日,一名16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1人,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2人死亡。6月28日,一名14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2名未成年人,超车时与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上3人死亡。
三起事故累计造成7名未成年人死亡、4人受伤,涉事驾驶人年龄分别为15岁、16岁和14岁,均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
除事故外,公安机关还查处了多起涉未成年人交通违法。6月15日,广西一名12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偷开”邻居小轿车并上高速公路行驶。7月29日,云南多名未成年人聚众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7月31日,辽宁多名未成年人聚众驾驶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飙车炸街”,均被公安机关查处。
在典型险情方面,7月7日,河北公安交管部门查处一起严重超员违法,一辆核载6人的面包车实载17人,从山西运城前往北京,车上搭载的都是暑假赴北京探望父母的“小候鸟”未成年人。7月11日,贵州公安交管部门查处一起严重超员违法,一辆核载9人的面包车实载15人,从贵州黔西南前往浙江金华,车上搭载的都是暑假赴金华探望父母的“小候鸟”未成年人。
基层声音:监护缺位是最大隐患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暑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在基层社区已引起广泛关注。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四褐山街道曹姑社区近期组织了一场面向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知识问答活动。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暑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段,未成年人本身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我们设计的问题涵盖马路通行规则、骑行乘车安全规范等实用知识,但说实话,一次活动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最难的还是家长要真正管起来。”
江苏省连云港师院三附小在暑假前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了《2026年暑假安全一封信》,其中特别用红色醒目字体标注了“出行安全须知”专栏,从步行、骑行、乘车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未满12周岁禁止骑车上路。该校一位不愿具名的教师告诉记者,学校能做的是反复提醒,但学生离校后,监管责任主要在家庭。“有些家长白天上班,孩子就处于‘放养’状态。我们最担心的就是这种情况。”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管理中队蔡奕扬警官近期多次走进社区和学校开展暑期交通安全宣讲。他在宣讲中重点讲解了“飙车炸街”、非法改装、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很多未成年人觉得骑电动车、摩托车很酷,根本意识不到后果有多严重。”蔡奕扬说,“我们查处的案例中,不少孩子是偷偷拿了家里的车钥匙。”
湖南省近期发生的一起事故提供了更为直观的警示。据湖南日报报道,近日在岳阳平江县梅仙镇松山村路段,一名未成年人骑行无牌摩托车,将一名突然跑上马路的9岁女孩撞倒。所幸两人均只受外伤,未造成更严重后果。但这一案例折射出的问题——未成年人擅自骑行机动车、农村道路监管薄弱——在暑期具有普遍性。
记者尝试联系5月30日事故中涉事家庭所在社区了解后续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历史数据:暑期事故占比超过两成
公安部交管局此次通报未公布全国性统计数据,但历史数据可提供参照。据公安部此前公布的数据,在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中,每年7、8两个月的事故占比超过五分之一。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结果显示,近几年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另据相关部门2022年至2024年的统计数据,全国未成年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中,7月的事故起数占比最高,占总数的12.17%;暑期(7、8月)交通事故起数占全年总数近四分之一。近三年数据还显示,每年7至8月暑假期间,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总量占全年同类事故总数的20%以上,其中超过六成的涉未成年人伤亡交通事故与监护人监管不力有关。
从时间段来看,每天16时至20时的事故占比超过三成——这一时段本应是监护人看护的重要时段。
法规框架与政策要求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对未成年人驾驶行为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需年满18周岁。
公安部交管局在本次提示中重申,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偷开”汽车、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飙车炸街”是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暑期高发态势,公安部交管局向家庭、学校、未成年人三方分别提出要求。对于家长,要加强未成年人监护,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醒管理;保管好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钥匙,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私自“偷开”车辆;为孩子选乘合法合规的车辆,坚决抵制乘坐超员车和“黑车”。对于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以案释法讲解无证驾车、“飙车炸街”、乘坐超员车和“黑车”危害后果。对于未成年人,要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学研究者向记者表示,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的处罚主要落在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层面,刑事责任门槛较高。“从预防角度看,关键还是在于监护人责任的落实。但目前对监护失职的法律追责机制还不够健全,多数情况下只能靠道德谴责。”该研究者指出,“公安部交管局这次专门强调家长要保管好车钥匙,实际上是在法律框架内给出了最直接、最可操作的提醒。”
趋势判断
从通报案例的时间分布看,5月30日、6月26日、6月28日三起致死事故均发生在暑假正式开始之前或之初,而7月查处的违法和险情案例数量明显增加——7月7日河北超员、7月11日贵州超员、7月29日云南“飙车”、7月31日辽宁“飙车”。这一时间分布表明,随着暑假深入,未成年人脱离学校监管的时间越长,涉交通违法和险情的风险呈上升趋势。公安部交管局选择在8月5日发布此轮通报,正值暑假过半、出行高峰持续的节点,提示意图明确。中国政法大学前述研究者认为,若监护人车辆钥匙保管和日常安全教育不能实质性加强,8月中下旬仍可能出现类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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