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宣判:三名前骨干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
2026年9月11日上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就已解散组织“支联会”及其三名前核心成员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作出量刑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7年、5年2个月及7年3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8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罪名成立;何俊仁则早前已认罪。此次为量刑阶段宣判。除个人刑期外,法院同时判令“支联会”缴纳150万港元罚款,须于三个月内缴清。
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三条提起公诉。控方指出,2020年至2021年间,“支联会”通过集会、出版物及网络平台持续发布煽动性言论,意图推翻国家政权、颠覆宪法所确立的根本制度。法庭认定,相关行为已超出合法表达范畴,对国家安全构成实质威胁。
李卓人曾任“支联会”主席,在庭审中否认全部指控,称其活动属和平集会与***。但法官指出,其主导的多项行动具有明确政治目的,并与***存在联系,不符合基本法及国安法对权利行使的边界规定。
邹幸彤曾任该组织副主席,是本案最年轻的被告。她在庭上辩称自己仅“记录历史”,但法院认定其所撰多篇文章及社交媒体内容多次呼吁以非法手段改变政权结构,已构成煽动行为。
何俊仁选择认罪,并在求情时称“希望以个人承担换取社会和解”。法官虽考虑其认罪态度,仍强调其长期参与组织策划,对违法行为负有不可���卸责任。
“支联会”成立于1989年,曾以“支援内地民主运动”为名开展活动,并于2021年9月宣布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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