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
社会

“二选一”入列典型案例:民生行业反垄断规则再细化,商户与中小企业受关注

工作机会二选一,你会怎么选?

一个农产品商户的“选择题”

在批发市场做了多年蔬菜生意的谭某(化名)曾面临这样的处境:与某农产品公司合作,就意味着不能再进驻其他平台销售。这种被业内称为“二选一”的经营模式,让他一度失去了部分客源和议价空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发布6件反垄断典型案例,谭某与某农产品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位列其中,明确以惩罚性差别待遇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限定交易行为。

对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营者而言,这份案例的意义在于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合法边界。批发市场里的商户、平台上的商家,今后面对类似的强制排他要求,有了可以援引的司法判断标准。

民生行业的成本账

此次发布的6件案例覆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也涉及电镀污水处理、管道热蒸汽等生产性基础服务领域。据官方通报,这些案件中的垄断行为发生在民生行业,违法成本最终转嫁给普通消费者。

以机动车检测行业为例,案例三涉及某丁公司与某甲公司、某乙公司、某丙公司之间的垄断纠纷,法院在合同纠纷审理中识别出垄断问题,依法移送管辖并移送违法线索,直接关系广大机动车车主的检测费用负担。水泥、混凝土领域的案例五和案例六,则牵动基础建材价格,最终影响住房建设和居住成本。

对于制造业中小企业来说,案例二和案例四传递的信号同样具体。某五金公司与某污水处理公司的差别待遇纠纷案,明确了条件相同交易相对人的判断标准以及受害人减损义务;八家印染公司与某电力公司的纠纷案则厘清了另一面——短期价格波动一般不构成不公平高价,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合理行使定价权仍有空间。

行业规则确定性提升

从行业影响看,这批案例最直接的作用是降低经营预期的不确定性。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商户知道“二选一”的法律后果,基础服务领域的中小企业知道如何主张平等交易权利���公用事业企业也知道定价行为的审查边界在哪里。

程序层面的衔接同样与行业相关。案例六明确强迫交易罪罚金一般不影响反垄断行政罚款,厘清了“同一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案例五通过对反垄断行政指导行为的司法审查,界定了行政执法权力边界。这意味着企业面临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划分更清晰,合规成本和风险预期更可测算。

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到案件当事方就判决后的经营变化作出回应。可以确定的是,随着这些案例进入司法数据库,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基础建材等行业的经营者,在制定商业策略和交易条款时,都将多一份明确的参照。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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