莴笋收购环节违法使用添加剂,甘肃榆中通报:立案查处6家企业,对全县域内开展全面深入排查
“果绿”浸泡的莴笋,如何混入流通市场
一批色泽鲜绿的莴笋,在产地初加工环节被人为添加了不属于其允许使用范围的着色剂。9月6日,据官方通报,甘肃榆中县6家蔬菜收购企业因超范围使用“果绿”被查处。事件被披露后,一个绕不开的疑问是:这些经过“美容”的莴笋,究竟有多少已经流向消费者的餐桌。
“果绿”是一种复合着色剂,常用于部分腌制蔬菜或特定加工食品的表面着色,但在新鲜莴笋的初加工中并不在允许使用清单内。榆中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收购企业为了让莴笋茎部色泽更均匀、卖相更好,在清洗或浸泡环节违规添加了该物质。截至发稿,官方尚未公布涉事批次的具体数量和流向范围。
榆中县是西北地区重要的高原夏菜产区,莴笋是当地外销的主要品种之一。每年夏秋季节,大量莴笋从田间地头进入收购点,经过简单去叶、清洗、打包后发往各地批发市场。一位在榆中从事蔬菜代收的从业者对记者表示,产地收购环节竞争激烈,收购商之间对“净菜率”和外观的要求逐年提高,“颜色稍微发黄或者表皮有斑点的,价格能差出两三毛一斤”。
这种价格差,构成了违规添加的潜在动力。当地市场监管人员在通报中称,此次查处的6家企业分布在榆中县的不同乡镇,检查时均在加工现场发现了“果绿”及已浸泡的莴笋。涉事企业已被责令停业整改,相关产品被就地封存。
从产地到餐桌:一道被忽视的监管缝隙
新鲜蔬菜初加工环节的添加剂使用,长期处于公众视野的边缘。与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不同,产地收购点的加工行为往往规模小、流动性强、时间集中,监管力量难以完全覆盖。榆中县此次查处行动源于对蔬菜收购旺季的专项排查,但问题是否仅限于这6家企业,仍需要更大范围的抽检数据来回答。
据官方通报,榆中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对全县蔬菜收购加工点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着色剂、防腐剂等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同时,当地农业部门正在追溯涉事莴笋的种植户来源,以判断违规添加是收购企业的个体行为,还是存在区域性的“潜规则”。
一位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学者表示,新鲜蔬菜初加工中添加着色剂,表面上只是外观改良,实际涉及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和消费者知情权两个层面。“如果商家用‘果绿’掩盖蔬菜不新鲜或品质下降的事实,那就不只是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问题,而是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
榆中县并非孤例。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在蔬菜、水果初加工环节查出过类似问题,涉及柠檬黄、亮蓝等着色剂在鲜切蔬菜、腌制前处理中的违规使用。这些案例呈现出共同特征:违规成本低、发现难度大、消费者难以辨别。
查处之后,如何让“绿”回归本色
涉事6家企业的查处结果,并不能自动消除市场对榆中莴笋的疑虑。多位在兰州、西安等地批发市场经营蔬菜的商户表示,榆中莴笋在西北市场占有率高,此次事件短期可能影响走货速度。“我们进货的时候只能看颜色和新鲜度,没有办法检测里面加了什么。”西安某农贸批发市场的一位摊主说。
据官方通报,榆中县已要求所有蔬菜收购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重点收购点设立快速检测设备,对每批次外运莴笋进行着色剂残留快检。同时,当地商务部门正在协调涉事企业的下游客户,对已发出的产品进行召回或下架处理。
对于消费者而言,一个简单的辨别方法是:用纸巾擦拭莴笋切口或表皮,若纸巾沾染明显绿色且不易洗去,则可能存在着色剂残留。但这一方法并非绝对可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议,购买时优先选择颜色自然、切口处无明显异常色素的莴笋,并用流水充分清洗后再加工食用。
截至发稿,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未公布涉事企业的完整名单和具体处罚金额。通报仅表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关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进行处罚。
这起发生在西北蔬菜产区的添加剂违规事件,再次把初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推到台前。当产地竞争的压力传导到加工环节,当“卖相”成为定价的重要砝码,个别从业者选择在看不见的地方动手脚。查处的意义,不在于终结一起个案,而在于让更多从业者意识到:蔬菜的“绿”,不该靠添加剂来维持。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