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住院十余兄弟1小时赶到,瞬间凑齐50万,目击者:都不容易
凌晨三点的最后一单
2023年9月7日凌晨1时50分,罗某的手机屏幕上弹出一条提示——他当夜的第7单外卖准时送达。系统显示一切正常,没有差评,没有超时。此时距离他通宵班的交班时间还有将近六个小时。
作为一名与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外卖骑手,罗某对这轮夜班并不陌生。通宵班的节奏是"随叫随到",跑完手上的订单,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骑手们通常守在商圈附近,等待系统派发新的任务,有时是深夜的烧烤订单,有时是清晨的第一杯咖啡。
但那天凌晨3时许,罗某没有等到第8单。他因身体不适去了邻居家找药,随后突然倒地,再也没能站起来。医院宣告的死亡原因为两个字:猝死。死亡时间定格在4时40分,距离他前一天开工还不到24小时。
一张"日保型"保单的争议
罗某工作的公司为他投保了一份"日保型"骑手雇主责任保险,保险期间精确到小时:2023年9月8日零时起至9月9日零时止。死亡赔偿限额65万元。事发后,罗某家属在遗体火化后的第三天向保险公司报案,随后收到的答复让他们难以接受。
保险公司提出了两点拒赔理由:第一,罗某死亡时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第二,家属未提供尸检报告,按合同约定只能按限额的10%赔付,即6.5万元。对于一个月收入并不稳定的外卖骑手家庭来说,这两条理由意味着天壤之别。
法院:不能以地点判定履职状态
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关注到了一个关键细节:罗某当日是通宵班骑手。法院认为,通宵值班属于"随叫随到"模式,跑完手上订单不等于夜班工作直接结束,"不能简单以地点判定不属于履职期间"。这一认定推翻了保险公司拒赔的第一道防线。
针对未提供尸检报告的问题,法院指出,现有证据已证实罗某系猝死,而"按限额10%赔付"属于减免保险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负有明确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曾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履行过这一义务。据此,法院对保险公司的免责主张不予支持。
65万元判决背后的意义
新丰法院一审判令保险公司向罗某家属支付保险金6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后,引发了对外卖行业"日保型"保险模式的讨论。
据公开信息,外卖平台及合作公司为骑手投保的"日保型"保险,保费通常从骑手当日***中扣除,保险期间多为当日零时至次日零时。这类保险的理赔争议并非孤例,核心焦点往往集中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界定,以及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上。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外卖骑手的工作性质具有间歇性、流动性和随时待命的特点,传统工时制下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概念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解释空间。司法***在这类案件中的裁判尺度,实际上在逐步回应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现实问题。
跑单的人与等单的家
罗某的遭遇在骑手群体中并非秘密。一位在韶关从事外卖配送多年的骑手告诉记者,通宵班虽然订单密度不如用餐高峰期,但骑手们往往不敢离开商圈太远,"系统派单不会提前打招呼,你离开***里,可能就错过一单"。这种随时待命的张力,使得"下班"在现实中成了一个模糊的概念。
对于罗某的家属来说,65万元的判决赔付不是终点。据公开信息,罗某遗体已于事发后火化,家属在9月11日报案理赔,整个诉讼过程经历了从一审到二审的完整司法程序。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保险公司是否已履行赔付义务,截至发稿未获进一步公开信息。
法院对外披露此案时,并未公布罗某的具体年龄、家庭情况等***。但在外卖骑手这一平均年龄偏年轻、流动性极高的职业群体中,每一次猝死事件背后,都关联着一个家庭的生计断点。罗某通宵跑单的那个夜晚,他手机里最后一个派单系统记录,停留在凌晨1时50分。那之后的时间里,他仍在岗位上等待下一单的召唤,直到身体发出了最后的警报。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据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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