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涉嫌虚假记载被预处罚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一份迟到了十年的协议
2015年,马绪飚将500万元现金交到樊开曙手中时,他确信自己正在做一笔明智的投资。按双方协议,樊开曙持有的100万股合力科技股份将以每股10元的价格转让给马绪飚,但马绪飚实际买入的50万股——对应500万元转让款——将由樊开曙代为持有。
那个时间节点,合力科技尚未登陆A股。创始人层面的股权安排,在创业公司中并不罕见,但关键问题在于:这份代持协议在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始终未出现在合力科技的公开信息披露中。直到2025年年报,这笔历史股权安排才首次被书面确认。
监管问询穿透历史瑕疵
2026年9月4日,合力科技公告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时任董事会秘书樊开源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认定,上述代持事项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及2017年上市以来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期间的股东持股信息持续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据公开信息,宁波监管局已决定对合力科技及两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合力科技在公告中回应称,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信披合规:从"选择性遗忘"到制度性追责
合力科技并非孤例。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信息统计,2026年上半年,因股东信息披露不实或股权代持未披露而被采取监管措施的A股上市公司已超过17家。资深证券法律人士指出,监管机构近年来对历史股权代持问题的追溯力度明显加大,即便相关行为发生在上市之前,只要未在上市材料及后续定期报告中如实披露,仍构成持续违规。
事实上,股权代持在企业发展初期往往被视为灵活的融资或激励安排,但当企业走向公开市场时,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便直接触碰了投资者知情权与市场公平性的红线。合力科技的问题在于,从2017年上市直至2025年,跨越9个会计年度的定期报告均未能纠正这一信息偏差,时间之长、跨度之大,在近年同类案例中较为少见。
十年代价与制度成本
尽管警示函本身不构成罚款或市场禁入等重大行政处罚,但其制度性后果不容忽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被监管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的记录,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再融资、并购重组及股东减持等事项的合规审核。据合力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约3.2亿元,同比下降约6%,扣非净利润下滑逾一成。监管事件叠加业绩压力,市场对合力科技治理能力的审视将更趋严格。
对于投资者而言,合力科技案例再次印证了一个朴素的资本市场准则:所有未披露的承诺,终将以更高的制度成本兑现。樊开曙与马绪飚十年前的那份协议,在2026年秋天以另一种形式——一纸监管警示函——回到了公众视野。这个结局或许出乎当时所有人的意料,但却是A股市场治理体系持续完善过程中,无数相似剧本的一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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