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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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落地,上千只产品集中换“标尺”

秒懂业绩比较基准使用方法!

8月21日晚间,百余家基金公司的公告页面在同一时段密集刷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旗下部分基金规范业绩比较基准表述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自当日起生效。同一时间,类似内容的公告在上百家公募基金官网同步上线——第三批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集中调整正式落地。

据多家基金公司公告,此次调整覆盖主动权益、固收、固收+、FOF、QDII等多个品类,共涉及千余只存量产品。公告内容显示,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进一步贴合产品合同定位与历史运作特征,延续了前两批改革实践的核心思路。

分批次推进,改革进入收尾攻坚阶段

此次第三批调整是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改革的又一关键节点,标志着该项改革正式进入收尾攻坚阶段。

本轮改革始于202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操作细则,两项文件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指引要求存量产品在一年过渡期内完成基准合规整改。

全行业采取分批次推进模式。首批调整于4月30日启动,涉及易方达、华夏、富国、南方等12家基金管理人旗下195只产品,覆盖规模达3910亿元,调整于6月1日正式生效。第二批调整于6月26日落地,近百家基金公司同步公告,涉及千余只产品。8月21日的第三批调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围,百余家基金公司参与,涉及产品数量与第二批相当。

此前有业内人士预计,剩余不合规存量基金将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

“调基准不调仓”:厘清市场认知偏差

多家基金公司在公告中明确,此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属于基金合同条款的修订,不涉及投资组合的强制调整。

业内人士强调,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非调仓指令,不会强制要求基金经理变更现有持仓组合,相关调整也不会对二级市场造成集中交易冲击。这一原则在此前两批调整中已得到充分验证——前两批调整期间市场运行平稳,验证了“调基准不等于调仓”的核心判断。

市场人士指出,业绩比较基准调整调的是“评价标尺”,而非“交易指令”;校准的是“产品坐标”,而非要求基金经理限期买卖资产。将基准调整简单等同于基金经理需按新基准立即调仓,属于对政策目的和基金运作逻辑的误解。

行业影响:从“规模导向”转向“质量导向”

从行业视角看,这场覆盖上千只产品的“标尺校准”正在重塑公募基金行业的竞争逻辑与评价体系。

招商基金表示,长期来看,业绩比较基准的统一调整有助于强化基准的表征作用,把基准变成基金业绩参照的“锚”,解决过去基准虚化、风格漂移等痛点,让产品定位与投资风格名副其实。通过统一标尺,有望形成标准化、可对比、有参照的行业评价体系。

在投资端,各基金管理人同步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将业绩比较基准匹配度、风格稳定性贯穿投资决策全流程,并纳入基金经理绩效考核与合规监控体系。2026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配套绩效考核指引,将基准执行情况纳入基金经理薪酬考核——主动权益类产品若连续三年跑输业绩比较基准超10个百分点且整体收益为负,对应基金经理绩效薪酬下调比例不低于30%。

在投资者端,更精准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投资者识别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做出更匹配自身需求的投资决策。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第三批基准调整落地,越来越多产品完成“标尺校准”,基金业绩评价将拥有更公允的参照系,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将受到更清晰的约束。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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