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3日
国际

中国依法认定欧盟对京东调查构成不当域外管辖

中国反长臂管辖再添利器:《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全面施行

2026年8月19日,中国司法部发布公告,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实体京东开展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这是自202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施行以来,中国首次针对欧盟调查措施作出正式认定,标志着中欧经贸争端进入法律对抗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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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等规定,经司法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欧盟在对京东调查中采取的措施具有域外管辖性质,且缺乏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公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该不当域外管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即时生效。这意味着,若欧盟后续要求京东提供涉欧业务数据或配合跨境取证,相关行为在中国境内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反制工具首次启用

《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是中国于2026年1月9日公布、1月10日施行的专项行政法规,被外界视为继欧盟阻断 Statute、俄罗斯反制裁法之后,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最新一套反制域外管辖的法律工具箱。该条例第三条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对外国法律与措施的不当域外适用进行调查认定;第六条授权采取包括发布禁令、不予承认与执行等在内的反制措施。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于2023年7月正式生效,赋予欧委会对非欧盟国家企业在欧盟境内经营活动中的外国补贴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的权力。2025年4月,欧委会依据该条例对京东在欧盟的商业模式启动调查,重点关注京东是否借助中国国内政策优势获得不当竞争利益。京东方面彼时回应称,其欧洲业务仅占集团总收入约2%,且完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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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经贸摩擦制度化信号

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25年中欧双边货物贸易总额达8473亿欧元,同比增长4.2%,欧盟连续第17年保持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然而,自2023年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以来,双方在产业政策与市场准入领域的摩擦显著升温。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自实施以来,已对中国光伏、风电、高铁、电商等多个行业发起至少12项调查或初步审查,京东案是其中首个进入正式调查程序的电商平台案例。

国际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2026年7月发布的《全球贸易救济年度报告》统计,2025年全年欧盟对中国发起的新增贸易救济调查共计11起,较2024年增长37.5%,其中6起涉及《外国补贴条例》框架。报告指出,欧盟正将补贴监管从传统的货物贸易领域延伸至服务贸易与数字经济,这一趋势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非欧盟国家企业构成新的合规挑战。

多方反应与后续走向

欧盟驻华代表团发言人8月19日下午回应称,"已知悉中方公告,正在评估其法律影响",同时强调欧盟《外国补贴条例》"完全符合WTO规则及国际法原则"。但日内瓦贸易与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彼得·汉森对法新社表示,欧盟条例中关于"第三国补贴"的认定标准缺乏明确的WTO判例支持,其调查程序中的信息索取范围也曾遭到多个非欧盟国家企业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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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孔庆江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中国此次认定具有明确的法律程序支撑——并非行政声明,而是依据国内法经过调查程序后作出的正式认定,其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外交抗议。他表示,该认定为中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屏障:若企业因遵守中国禁令而无法配合欧盟调查,可在后续可能的处罚程序中援引中国法律作为抗辩事由。

从企业应对层面看,京东于8月19日晚间发布简短声明,表示"尊重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已启动内部合规评估程序"。多位国际贸易法律师分析认为,若欧盟未来对京东作出处罚决定,中方法律层面的对抗将不可避免,不排除中方同步启动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的可能性。

截至发稿,欧盟委员会贸易司尚未就中方公告发布正式书面回应。德国经济部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级官员对路透社表示,此事可能影响原定于2026年10月在柏林举行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议程安排。中欧双方此前已就该对话进行过三轮技术层磋商,议题涵盖数字经济合作、绿色产业标准互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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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博弈下的规则碰撞

从更宏观的视角观察,此次认定不仅是一次个案层面的法律交锋,更折射出全球经贸治理体系中规则制定权的深层角力。欧盟试图通过《外国补贴条例》建立"第三国补贴"监管的新国际规范,而中国则以《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为工具,划出自身认定的法律红线。两者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不同法律体系对"域外管辖边界"这一国际法核心问题的不同回答。

欧盟委员会2026年3月发布的《单一市场竞争力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未来五年内建立"欧盟主导的全球补贴治理框架",而中国则在2026年7月发布的《全球发展倡议落实进展报告》中强调"反对任何国家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两条路径在京东案中首次正面碰撞,其结果将不仅影响中欧经贸关系的未来走向,也可能为其他面临类似调查的经济体提供参照坐标。

(本文数据来源:中国司法部2026年8月19日公告;中国商务部2026年1月发布的2025年全年贸易统计数据;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2026年7月发布的《全球贸易救济年度报告》;欧盟委员会2026年3月发布的《单一市场竞争力报告》;中国外交部2026年7月发布的《全球发展倡议落实进展报告》)

本文由AI辅助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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