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短视频牵出的湖滨带违法行为
8月13日上午,一名女子在洱海生态廊道湖滨带临水区域刷洗鞋子,鞋底泥沙及附着物直接冲刷入湖。这一场景被旁人拍摄并上传至网络视频平台,迅速引发关注。当天,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启动核查与溯源处置,执法人员依据网络线索锁定事发地点及当事人,现场完成调查取证与法治宣教。结合当事人系首次违法且能深刻认识错误等情节,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涉事女子身份信息未予公开。
洱海是大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也是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海湖区、湖滨带范围内禁止清洗车辆、宠物、畜禽、农产品、生产生活用具。刷洗鞋子是否属于“生产生活用具”,成为此次执法中公众讨论的焦点之一。
“洗一双鞋”与“喝一口水”之间的尺度
记者在大理市洱海生态廊道走访时,遇到了正在巡查的洱海管理局一线执法人员杨立峰。他告诉记者,湖滨带临水区域的清洗行为,危害不在于水量大小,而在于持续累积。“鞋底带进来的不只是泥沙,可能有油污、清洁剂残留、细小塑料颗粒。一个人洗一双鞋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洱海周边年接待数千万人次,如果每个人都顺手洗点东西,湖滨带的拦截净化能力承受不住。”杨立峰说,日常巡查中,清洗宠物、洗车、洗菜、洗拖把等情况偶有发生,多数当事人配合劝导,主动停止并接受教育。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2026年1月至7月,该局通过现场巡查和网络巡查发现并处置各类湖滨带不文明行为累计47起,其中清洗类行为占21起。据大理市洱海管理局《2026年上半年洱海生态廊道环境秩序管理工作简报》(2026年7月15日),与2025年同期相比,清洗类违法行为数量下降约18%,网络曝光线索占比从12%上升至31%。
[IMG:1]洱海生态廊道一名保洁人员张桂芳(化名)向记者回忆,8月13日中午前后,她看到执法人员与一名女子在湖滨带附近交谈。“那个女的背对着我,听不清说什么,后来她自己把鞋收进包里走了。我们平时看见有人蹲在水边洗东西都会提醒一句,这里的水是大理人喝的。”张桂芳说,近两年廊道沿线新增了不少警示牌,但仍有人觉得“洗一下没事”。
执法依据与“过罚相当”的讨论
此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洱海湖区、湖滨带范围内清洗生产生活用具的,由洱海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未披露本次罚款具体金额。
对于“过罚相当”的讨论,云南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方向副教授周芳向记者表示,洱海条例将生产生活用具清洗行为列入禁止性规定,核心逻辑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优先于个人便利。“五十到二百元的处罚区间,本身就考虑了轻微违法的情形。执法实践是否合理,关键看是否做到了同案同罚、证据固定和充分释法。”周芳同时提醒,个案处置应当清晰说明“鞋”为何被归入生活用具,否则容易让公众产生执法随意的观感。记者未能联系到持相反意见的独立专家,此争议仍待进一步讨论。
也有游客向记者表达了不同看法。来自四川的游客刘先生在洱海生态廊道旁对记者说:“我知道不能下湖游泳、不能捞鱼,但洗个鞋确实没想到会违法。如果标牌上能直接写清楚‘禁止洗鞋’,大家更容易接受。”
从“事后追溯”到“前端提醒”
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在通报中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网络巡查与现场执法联动,加密环湖巡查频次,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从严查处破坏洱海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记者注意到,通报中并未提及对拍摄者和传播者是否给予奖励或反馈。
事实上,大理在洱海保护中已形成一套“监测—巡查—执法—修复”的闭环机制。据大理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洱海水质年度报告》(2026年2月发布),2025年洱海全湖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透明度年均值1.8米,较2024年提高0.1米。该报告同时指出,湖滨带入湖污染负荷中,游客活动带来的面源输入占比虽小,但在旅游高峰期呈波动上升趋势。
第三方研究机构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高原湖泊湖滨带人为活动影响评估报告》(2025年12月)亦提出,高原湖泊生态脆弱,湖滨带的物理扰动比化学污染更易被忽视,建议在游客密集区设置针对性的行为引导设施,而非仅依赖处罚。
杨立峰在巡查结束时对记者说了一句他常对游客说的话:“你站在洱海边,看不见的是这湖水要流进多少人家。”这句话没有被写进任何执法文书,但多名一线巡查人员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处罚不是目的,让更多人知道边界才是。
截至发稿,大理市洱海管理局未进一步披露本次处罚金额及当事人申诉情况。一个明确的趋势是,随着网络视频巡查与现场执法联动机制加密,洱海湖滨带“微小违法行为”的发现概率正在提高,而如何让处罚与警示同步抵达公众认知,仍是洱海保护执法的长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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