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工资3000块,现在仍旧3000块
从845个工作群归零,一个上午完成“社会性断联”
重庆女子小古的职场维权经历近日引发广泛讨论。2019年入职某公司、工作六年半的她,自2025年9月起遭遇一系列异常安排:办公电脑被搬走,被移出845个工作群,工位摄像头对准自己,每天到岗却无事可做。持续一个月的“冷板凳”后,小古被迫离职,最后半个月工资仅收到55元。

据公开信息,小古离职前一年月薪在八千至一万元之间。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近一年的法律程序,她于上月底在二审中胜诉,公司支付了判决款项,但仍拖欠6个月社保和公积金。小古表示将继续依法追讨。
这起个案引发共鸣的原因,在于其操作路径的“标准化”——不直接辞退,而是通过切断工作条件、制造孤立环境,迫使劳动者主动离开,从而规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责任。类似做法在多地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已有涉及。
数字化工具成为“软裁员”的新切口
小古的遭遇中,845个工作群的清零是标志性节点。在现代化企业管理中,工作微信群、企业微信、OA系统等数字化工具已被视为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必要技术条件。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1973民初51336号]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劳动条件”的释义明确:劳动条件包括必要的劳动工具、工作场地、技术资料等,数字化办公工具亦属其中。

法律层面已有清晰界定,但企业仍敢于采用此类手段,关键在于举证成本与违法成本之间的落差。劳动者要证明“被针对”“被孤立”需要积累大量证据,而企业只需“不主动辞退、不明确拒绝”,就能将纠纷推向旷日持久的仲裁与诉讼。
从行业影响看,“软裁员”并非孤立现象。它多发于希望压缩人力成本、又不想承担法定补偿责任的企业,尤其集中在互联网、销售、行政等岗位流动性较高的行业。当“踢群”“停活”“只发基本工资”等操作被复制,受损的不只是个别劳动者,而是整个劳动用工环境的稳定性。
55元背后的“补偿金摊薄术”
小古离职时收到的55元工资,暴露出另一种策略:通过拉低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降低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如果劳动者不能及时识破“被架空”的实质,误以为继续等待还有转机,拖延几个月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会明显缩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部分企业采取“发钱但扣款”的方式,罗列各种理由将工资压至极低,既避免直接“不发工资”的法律风险,又达到摊薄补偿基数的目的。
这种做法对劳动者的心理消耗远大于直接辞退。有人选择忍受,因为维权周期长、证据要求高;有人被迫“主动辞职”,连失业登记都难以办理。行业影响层面,它加剧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信任度持续走低。
维权成本高企,仍需制度性制约
小古的维权历时近一年,走完仲裁、一审、二审全部程序。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这期间的时间成本、经济压力和情绪消耗,往往超出企业的应对成本。这种不对等,是“软裁员”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之一。

多位劳动法领域的研究者指出,遏制“软裁员”需要从制度层面提高违法成本,缩短劳动争议处理周期,并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加大对“隐性解雇”行为的认定力度。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判例已释放了明确信号,但单一判例的示范效应有限,需要更广泛的司法共识和行政监管跟进。
截至发稿,小古被拖欠的社保和公积金仍在追讨中。她的经历成为一个观察窗口:当劳动关系从“是否辞退”的显性冲突,转向“如何让你待不下去”的隐性角力,劳动者需要的不仅是事后维权,更是事前可依循的清晰规则和更低成本的救济渠道。

据官方通报及公开司法文书整理,当事人姓名为化名。本文所述案例细节来源于已公开的裁判文书和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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