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误喝有毒液体,葡萄糖口服液与毒液体放在一起,两次向医生确认却仍拿错了药
孕妇产检误服含甲醇保存液,两次确认仍未挡住错药
8月7日上午,怀孕约6个月的朱女士(化名)在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做糖耐检查时,从医生办公桌上的纸盒里取出一瓶液体服下。她两次向接诊医生确认“是不是这个药”,得到的答复都是肯定的。服下后她发现没有甜味,查看瓶身才知道,自己喝下的是标注含有甲醇的“新柏氏细胞保存液”。
事发当天,朱女士在该院洗胃并住院。截至8月20日,她仍在医院接受观察。她告诉媒体,住院期间宫缩加剧,多项血液指标异常,但无法确定与误服液体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联。她最担心的是腹中胎儿是否受到影响。
朱女士回忆,接诊的高姓医生让她自行从办公桌上的纸盒里取药,葡萄糖口服液和那瓶保存液放在同一个盒子里。她此前没有做过糖耐检查,取药后不放心,两次返回询问,医生均表示“就是这个药”。朱女士说,医生当时还看了她的水杯,提醒水量不够300毫升,却没有发现药拿错了。
服下液体后,朱女士当即觉得不对。“葡萄糖应该是甜的,为什么没有甜味儿?”她查看瓶身,发现瓶体标注该液体含有甲醇,并提示吞咽及皮肤接触会中毒。她跑回诊室,医生当场承认疏忽,说了一句“是我马虎了”。
公开医学资料显示,摄入5至15毫升甲醇即可引起中毒和失明,30至70毫升存在致死风险。甲醇中毒对神经系统损害严重,尤其会损伤视神经,中毒症状包括心跳加速、头痛腹痛、呕吐、神志不清、呼吸急促,严重时可致失明甚至死亡。
事发后,朱女士向辽阳市卫健委投诉。辽阳市卫健委医政科向媒体确认,已受理该投诉件。辽阳三院宣传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医院正在调查处理此事,查明后再作答复。朱女士说,事发十多天来,医院没有安排专人对接处理,还曾催促她出院。
这起事件中,最令外界难以理解的是“两次确认”这个细节。朱女士并非没有警惕,她在取药后反复向医生核实,却依然拿到了错误的液体。问题不在患者没有问,而在确认环节本身没有起到纠错作用。医生口头确认,却未核对药瓶,也未核对患者手中的物品。
从医院管理角度看,口服药品与含毒化学试剂混放在同一个纸盒里,本身就违反了基本的分类存放原则。糖耐检查使用的葡萄糖口服液属于药品,细胞保存液属于检验耗材,二者的储存、发放、核对流程应当完全分开。混放带来的风险,不是靠患者多问一句就能消除的。
医疗安全领域有一个常用的分析框架:错误的发生往往不是单一环节失守,而是多道防线同时失效。朱女士的遭遇里,药品与试剂混放是第一道防线失守,医生两次口头确认未核对实物是第二道防线失守,患者服药后自行发现异常是最后一道防线,而这道防线来自她自己的味觉判断。
对于孕妇而言,甲醇的潜在危害需要更谨慎的评估。甲醇进入人体后代谢为甲酸和甲醛,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对视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孕期接触甲醇对胎儿发育的具体影响,需要结合暴露剂量、孕周和个体差异综合判断,临床处理往往以密切监测为主。朱女士目前仍在住院观察,后续的产检和胎儿发育评估将是长期过程。
辽阳市卫健委已介入调查,医院方面表示查明后答复。朱女士的投诉能否推动对医院药品存放和核对流程的整改,尚待后续结果。截至发稿,关于误服液体的具体剂量、朱女士体内甲醇浓度检测结果,以及医院内部调查进展,均未获公开通报。
这起个案暴露出的问题并不复杂:药品与有毒试剂不能混放,医生在患者询问时必须核对实物而非凭记忆回答。两条规则都不新,执行起来也不需要额外成本。正因如此,当这两条规则同时失效时,公众的不安才会如此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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