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个小区被抽查,租赁乱象与自建房隐患浮出水面
2026年7月中旬,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暗访暗查工作。九派新闻跟随暗访组第七组,深入云南省大理市、昆明市,随机抽查约40个小区。
暗访发现,电动自行车租赁行业隐患突出,景区住户安全意识薄弱,自建房区域“入户停车、楼道杂物、无逃生窗”等隐患层层叠加。在昆明市九夏云水小区某租赁点,暗访组发现车辆合格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8月,属符合旧国标的车辆——按政策规定,新国标过渡期结束后此类新车已不允许售卖。暗访组判断,该店面的车应为“零公里二手车”,即已登记上牌的二手车允许过户交易,但合格证上的车型与实际车辆明显不符。
在大理古城,暗访组发现商户区域消防设施配置较为完善,灭火器、烟感、喷淋等设备齐全。但深入居民住宅后,情况截然不同:一栋三个单元的居民楼中,两个单元的楼道内停放了电动自行车并存在飞线充电行为。唯一未停放车辆的楼道居民告诉记者:“这里没有物业,电动自行车没有人管。有人想(在楼道)停车,我直接说不能停在这里。”该居民也不允许楼上住户飞线充电,“掉下来的电线,我也不准,因为我家就在一楼。”
换电柜成“三无电池”集散地,治安巡逻车竟带头飞线充电
暗访组调查发现,换电企业与电动自行车租赁行业深度绑定,提供60V以上的大功率电池。不少电池外观上无3C标识、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很可能是三无电池。在昆明市鑫龙小区,多个换电柜直接设置在小区铺面内,线路敷设未穿管,地面烟头遍地,火灾触发风险极高。
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7月印发的《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工作指南(试行)》(消防〔2025〕31号),换电柜新更换的蓄电池须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等标准要求。指南同时明确,蓄电池应具备生产厂、产品名称与型号、标称电压、安全使用年限及电池组唯一性编码等标识。暗访中发现的“三无电池”显然与此要求相悖。
更令人警醒的是,暗访组在昆明呈贡区七步场社区走访时发现,一辆治安巡逻车停在楼下正在飞线充电。本该守护安全的人员,却成了危险因素的“示范者”。七步场社区以三四层自建房为主,聚集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卖骑手。暗访组发现,电动自行车入户、楼道堆放杂物、飞线充电等现象普遍存在。暗访组成员表示,一楼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大量烟气会沿楼道倒灌;楼道杂物进一步助燃;二楼安装的防盗窗未留逃生窗口,楼上居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4·12”火灾8死旧伤未愈,同类隐患仍在自建房叠加
呈贡的隐患并非没有前车之鉴。2025年4月12日凌晨,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海湖路1156号B-01商铺(呈贡吉祥摩托车配件经营部)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3.04万元。
据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海湖路1156号B-01商铺“4·1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系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涉事商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和改装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蓄电池,蓄电池短路起火所致。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有关部门、单位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非生产经营性较大火灾事故。经营者严某因涉嫌失火罪被追究刑责。
事故发生后,云南省各地加大了排查力度。2025年4月18日,相关公告明确要求开展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但暗访组在此次走访中发现,同类隐患在呈贡自建房区域依然存在。
在昆明呈贡区七步场社区,记者采访了一位租住在此的外卖骑手赵明(化名)。他告诉记者,自己租住的房间在一楼,房东在楼道里装了充电插座,“大家都在这里充,没听说过出什么事。我也知道危险,但外面没有充电的地方,总不能每天推着车跑几公里去充。”记者尝试联系七步场社区居委会核实充电设施配套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全国火灾数据降中有忧,违规改装停放问题反弹
从全国层面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据国家消防救援局2025年7月17日发布的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7048起,同比下降44.7%。全国住宅小区已建成投用充电端口3900余万个,住宅小区总体配建比约为20%。2025年以来,各地开展质量监督抽查1583批次,立案查办非法改装案件1767件,召回缺陷产品974批次、产品11.9万件。
但隐患并未根除。据国家消防救援局2026年6月通报,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停放问题出现反弹。2026年4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一小区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停放,车辆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导致5名群众遇难;5月24日,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一沿街多业态商铺综合楼发生火灾,系停在门口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引发,造成5人死亡。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公开数据,2026年1至10月全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共8700余起,造成162人死亡,较2025年同期上升9.3%,90%以上的亡人火灾集中在县城、乡镇及城乡结合部区域。这一组数据说明,虽然整体火灾数量下降,但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的隐患仍在积累。
多地出台专项规定,租赁与换电行业成监管重点
针对暗访暴露出的问题,政策层面已有针对性部署。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给予2025年8月31日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销售过渡期,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旧国标电动车禁止销售。
在租赁行业监管方面,多地已出台专项规定。江门市五部门2025年联合制定的《江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租赁经营主体应投放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车辆。2026年5月,赣州市召开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租赁经营主体集中约谈会,要求所有租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3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严禁租赁拼装、改装、超标车辆及非标电池、充电器。
2026年7月14日施行的《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则新增了电动自行车专项安全要求,明确集中充电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充(储)电柜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大理市也已于2026年5月就《大理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公共安全研究所2025年12月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分析与治理对策研究报告》指出,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的核心驱动因素已从“用户违规行为”单一维度,演变为“违规产品流通—非法改装服务—充电设施缺失—监管责任模糊”的多环节复合型风险链条。报告建议,应将租赁经营、共享换电等新业态纳入全链条监管体系,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
2026年8月7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党委会议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暗访检查和齐抓共管”。此前,应急管理部2026年7月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多揪出'放水'的人”。从此次三部门联合暗访的规模和深度来看,上述要求正在转化为实际行动。
(记者 温艳丽 | 编辑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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