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考试

科目二考试(英文名:Driving test subject 2),又称小路考,是中国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也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它是为了让机动车驾驶人掌握机动车的基础驾驶操作要领,具备对车辆控制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基础操作和场内道路驾驶的基本方法,同时具备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正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并能够准确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等。只有通过了科目二考试,申请人才能继续进行科目三考试,并在通过所有的科目考核后,最终获得中国机动车驾驶证。

1996年6月3日,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公安部令第29号),首次将场地驾驶列为第二项考试,简称为科目二。科目二考试只考桩考,且合格标准未采用百分制,只要不出现几种情况即合格通过。2003年8月29日,公安部发布修改意见,首次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用车(车长4米以上)。2006年12月20日,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增加了科目二考试项目的内容,并加大了科目二考试项目选择的随机性。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在科目二考试内容中,明确了不同类型的车考试不同的项目。2021年5月10日,公安部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2024年12月21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重点修改了对申请人的年龄限制,并于2025年1月1日实施。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小型汽车、低速卡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则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历史沿革

1996年6月3日,公安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公安部令第29号),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在该方法中,将场地驾驶列为第二项考试,并简称为科目二。科目二考试只考桩考,只要不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合格通过: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碰擦桩杆;车身出线;移库不入;中途停车两次;熄火;脚触地(两轮车)。

2003年8月29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公安部令第67号),2003年9月1日起施行。首次增加小型自动变速器载客汽车考试用车(车长4米以上),取消了“有自动变速装置的车辆不得作为考试车辆”的规定。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71号)中,明确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此外,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2006年12月2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中调整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内容,将原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桩考)”与原科目三中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9选6项目”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将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由“桩考”一项与原科目三“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等9项合并成为10项,规定大车类考试不得少于6项,小车类考试不得少于4项;规定“科目二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

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在科目二考试内容中,明确了不同类型的车考试不同的项目。

2021年5月10日,公安部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

2024年12月10日,公安部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重点修改了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新规在2024年12月21日发布,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教学培训

学时安排

科目二(基础和场地驾驶)教学培训的学时安排表:

备注:每学时为60分钟。其中,有效教学时间不得低于45分钟。

教学培训的学时为各车型基本学时要求,对于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只是增加C1、C2、C3、C4、D、E、F准驾车型以及变更为C5准驾车型的,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理论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其中,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学时。

教学要求

教学大纲

教学目标

掌握基础驾驶和场地驾驶理论知识;掌握基础的驾驶操作要领,具备对车辆控制的基本能力;掌握基础操作和场内驾驶的基本方法,具备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正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能够准确地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

报考规则

报考对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应当考试科目二。

已持有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

已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

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

已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应当考试科目二。

特殊情形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科目二考试,但需要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需要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报考前提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以及第五款规定申请变更准驾车型的,受理后直接核发学习驾驶证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预约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低速卡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申请人可使用车辆管理所提供的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系统,采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方式预约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注意事项

申请人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因当地尚未设立科目二考场的,可以选择省(自治区)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低速卡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考试规则

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一)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二)小型汽车、低速卡车考试倒车入库(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10秒)、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停车后需在30秒内完成起步上坡)、侧方停车(完成时间不得超过90秒)、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三)小型自动变速器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四)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五)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六)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对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考试流程

(1)考生签到

考生持身份证、学习驾驶证明,验证指纹,领取并保存签到号。

(2)查看屏幕

考生在电子显示屏上查看个人考试车道和车号,候考大厅墙上有考试车道场地线路图,考生要注意查看。

(3)验号上车

广播叫号后,考生应立即到候考大厅出口处领取“考试项目单”,然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到指定车道的起点处验号上车。

(4)上车准备

考生上车后,关好车门,系好安全带,调整好后视镜和座椅。

(5)专项考试

在考试过程中,车内语音会提示“开始考试”“考试结束”,并预报每一考试项目、报告考试结果、发布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6)成绩确认

完成全部考试项目后,回到考试起点处,由考试工作人员确认考试结果,考生到候考大厅打印成绩单并签名确认。

评判标准

小汽车考试

适用于小型汽车,低速卡车准驾车型考试检测评判。

大型车考试

摩托车

合格标准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设有明确的扣分项目及评判标准,例如倒车入库时车身与库线距离不当、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时因离合器使用不当导致熄火或溜车等情况,均会扣除相应分数。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的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成绩确认

科目二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需在十日后重新预约科目二考试。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考试用途

科目二考试是中国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只有通过了科目二考试,申请人才能进行科目三考试,并在所有考核合格后,最终获得中国机动车驾驶证。此外,通过科目二考试,也可以让申请人真正掌握机动车基础操作和场内道路驾驶的基本方法,具备合理使用车辆操纵机件、正确控制车辆运动空间位置的能力,能够准确控制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和路线等。

考试技巧(小汽车)

倒车入库

①听到“倒车入库”指令后开始操作。

②踩离合器踏板,踩制动踏板,挂倒档,打右转向灯,松驻车制动器手柄,松制动踏板。

③慢抬离合器踏板倒车。向右回头望右后方,右后窗中间立柱与车库右角对齐,马上匀速向右把方向盘打到极限;从左后视镜里见到整条左边线刚刚出现后,马上回正方向盘。观察两边后视镜,拉直车身;当左门把手与车库底线水平时即停。

④换1档向前行,当车头盖接近白色7米线并快碰到时,向左匀速将方向盘打到极限,转向左边,车直即停。

⑤不用回方向,保持方向盘向左打到极限,直接挂倒档,向后倒,注意看左后视镜;从右后视镜里见到整条右边线刚刚出现后,马上回正方向盘。继续观察左后视镜,拉直车身;当右门把手与车库底线水平即停。

⑥换1档向前行,当车头盖接近白色7米线就快碰到时,向右匀速将方向盘打到极限,转向右边,车直即停。

曲线行驶

①听到“曲线行驶”指令后开始操作。

②全程保持1档行驶,打方向盘不可过急。

③目测车进入第一弯时,车辆左侧与左边线保持0.5米进入弯道,或车辆左前角在路中间进入,用左车头压右边线行驶画弧,保持匀速低速行驶,适当修正方向。

④在车辆由第一弯向第二弯过渡时,这时左车头离开右边线,右车头逐渐由右侧进入路中,当右车头行至路中间时,向右打方向盘。

⑤目测进入第二弯时,用右车头压左边线行驶画弧,适当修正方向。

⑥进入弯道后尽量走大圈,驶向右弯道时,右轮紧贴着右边路边缘线,反之亦然。

⑦出弯道时,回转方向盘,进入直线行驶。

⑧曲线行驶操作中,应注意用低速档行驶,打方向盘不可过急,并注意车轮不得驶出或骑轧路边缘线,中途不得停车。

侧方停车

①车速一定要控制在5公里/小时左右。

②听到“侧方停车”指令后,使用半联动驾车沿停车位慢速平行前进,车头右侧先1/2,再逐渐1/3处压库边线行驶,即保持车右侧距库边线30厘米。当从右后视镜中看到库前边线时,踩制动踏板,踩离合器踏板停车。

③踩离合器踏板,挂倒档,打右转向灯3秒以上,抬制动踏板,慢抬离合器踏板倒车。如果车头不正,倒车时可将方向盘向车头不正的一方打到极限,待车身回正时立即将方向盘回正。

④当右后视镜中刚看不到库前边线时,将方向盘向右打到极限继续倒车。

⑤观察车身与库左边线成40°~45°夹角时,方向盘向左侧回正(1圈半),或在左后视镜内车尾部刚出现库的右后角时,向左1圈半方向即回正。

⑥回轮后继续缓慢倒车,看左后视镜,当左后轮到库左边线前10厘米时,迅速再继续向左把方向盘打到极限。注意:开始车与库边线大于40厘米时,在步骤⑥或步骤⑦中应晚打方向盘;开始车与库边线小于20厘米时,在步骤⑥或步骤⑦中应早打方向盘。

⑦观察右后视镜,待车回正时,方向盘回正,观察车没有到位时,继续后倒,使后轮进入感应区但不出后感应区,踩制动踏板,踩离合器踏板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手柄,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再抬离合器踏板,抬制动踏板,停10秒左右,待通知考试合格后再准备重新起步出库。

⑧踩离合器踏板,挂1档,打左转向灯3秒以上,按一下喇叭,放松驻车制动器手柄,慢抬离合器踏板,用半联动缓慢起步,方向盘向左打到极限。

⑨车沿左侧前进,当车头中间压道路左边线时尽快向右打1圈半(回正),随后根据路况再向右打1圈半,并适当调整。

⑩出库后,当车身与库边线平行时立即将方向盘回正,继续前行,驶离本项目考试区。

直角转弯

①听到“直角转弯”指令后开始操作。

②全程1档怠速通过,不要加速。

③进入直角前,让车在路两边线内尽量远离转弯点的标志向前慢速行驶。

④当靠近转弯点一侧的前车窗上小三角窗中心与转弯点重合时,向转弯点一侧打方向盘到底。通过后,等车头正时回正方向盘。

⑤直角转弯时,尽量紧贴右侧边线。

⑥看到车头对准出口,就迅速将方向盘回正。

⑦直角转弯操作中要注意内轮差,正确估计内后轮的轨迹,不得压内直角突出点、边线,不得停车和倒车。

⑧当车头转到新方向后,要特别注意右前轮不要压到路右侧边线。一般情况下,转向角度大的车辆,转动方向盘的时机要晚些;转向角度小的车辆,就要适当提前。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技巧

①听到“上坡定点停车”指令后,立即开启右转向灯,方向向场地右侧靠。

②即将到达路边时,方向向左回小半圈,再迅速向右回正,使车右侧与路边保持平行,并距离在30厘米内(最好压白色虚线走,或用左筋对准标准线走)。起步后,可完全放开离合器踏板进行上坡。上坡过程中,如果车辆出现明显抖动,可稍踩离合器踏板,以防熄火。

③快要到达停车点时,踩离合器踏板,放慢车速,当向右看到停车标记时踩制动踏板,踩离合器踏板停车,或者从左后视镜下沿看到定位停车线边缘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手柄,关转向灯,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抬离合器踏板。

④停10秒,等报完成绩,进行半坡起步准备,踩离合器踏板,踩制动踏板,挂1档,打左转向灯并按一下喇叭,松驻车制动器手柄。

⑤轻抬离合器踏板,当车身有抖动感觉时或发出齿轮磨合声音时,完全松开制动踏板,轻踩加速踏板,车即向前行驶。如果当车抖动时放开制动踏板,车不走,怠速快速下降,要及时踩下离合器踏板和制动踏板,保持不熄火、不溜坡,然后重新起步。

⑥下坡时,可用半联动控制车速,也可完全放开离合器踏板,用制动踏板控制车速。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72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国政府网.2025-0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公安部令第29号)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5-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7号 2003年.中国政府网.2025-08-09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浙江省公安厅.2025-08-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1号 2006年.中国政府网.2025-08-06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25-08-09

刚刚宣布!自动挡科目二考试减少为4项|.每经网.2021-05-10

试点推行驾驶证电子化、科目二减项......公安部推出12项交管改革新措施.央视网.2025-0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1号 2004年.中国政府网.2025-08-06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中央人民政府.2025-08-13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202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