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是2023年11月24日由修订发布的注册登记规则。

自2009年3月《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发布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两次修订;2012年12月,由对《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2019年7月,为配合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在借鉴基金经理注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对投资经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登记公示取代定期报送。2023年11月,由修订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旨在推动建立职业道德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基金从业人员队伍,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提供人才保障。

修订背景

自2009年3月《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发布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两次修订,对基金经理注册管理的条件标准、办理流程、报送材料等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为规范基金经理执业行为奠定了基础。

2012年12月,由对《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注册管理的条件标准、办理流程、报送材料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为规范基金经理执业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9年7月,为配合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开始对投资经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登记公示取代定期报送,使得管理更加便捷、透明。持牌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数量稳步上升,近10年内基金经理离职率逐年降低,投资管理人员在公募行业与私募、银行、保险等行业间保持良性双向流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加强金融监管,进一步规范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基金从业人员特别是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和职业操守,在证监会指导下,于2023年11月,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

修订历程

2023年11月24日,修订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

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注册登记规则》分为总则、基金经理注册、基金经理变更、基金经理注销、投资经理登记和注销、日常管理、附则七章,共四十九条,在原有《基金经理注册登记 3 规则》基础上,修改完善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明确适用人员具体范围综合上位法规定和行业发展实际,《注册登记规则》第二条明确了适用本规则的人员范围,其中直接适用对象新增了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负责年金、养老金或社保基金等投资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等;参照适用对象新增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中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人员。为全口径实施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自律管理提供了规则依据。

(二)全面整合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要求《注册登记规则》新增了“投资经理登记和注销”章节,并在第七条至第十一条、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明确了公募基金经理和各类投资经理的注册登记条件,全面整合了过往出台的一系列碎片式规则中针对各类特殊产品的注册登记要求,便于有序开展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注册登记工作。

(三)强化投资管理人员履职要求《注册登记规则》明确投资管理人员的专业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要求,并强调履职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个人承诺,避免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引导投资管理人员在行业内合理、平稳流动。同时明确了机构在日常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职责,包括加强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管理、积极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等,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促进行业生态良性健康发展。

(四) 规范注册登记流程 4 在充分总结过往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办理流程和报送材料进行了规范和简化:一是明确了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变更、注销及基金经理考试等各主要环节的标准要求、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流程安排、材料要求,进一步提升注册登记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证流程办理的稳定、公平和透明。二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并进一步简化材料要求,如投资管理人员相关业务经验有公开披露信息可证明的,不再要求原任职机构单独出具证明材料等,共计减免4项报送材料。

参考资料

内容解读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的修订也对过去碎片化的规则进行了梳理整合,规范了各类特殊产品基金经理的具体标准,将投资经理登记管理规程统一纳入自律规则中,同时明确了投资管理人员专业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要求,将规则名称改为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

《注册登记规则》中的投资管理人员,包括公募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经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负责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以及负责年金、养老金或社保基金等投资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以及这些机构中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这些投资管理人员在为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年金、养老金或社保基金等投资业务提供专业管理服务的同时,也对其投资行为的合规性负有重要责任。

对于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的修订规范了各类特殊产品基金经理的具体标准,将投资经理登记管理规程统一纳入自律规则中,同时明确了投资管理人员专业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要求。

《注册登记规则》对投资经理任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明确要求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拥有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投资咨询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符合诚信合规等要求。若担任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的投资经理,还需符合额外从业经验和投资业绩要求。对于投资经理的聘任和解聘,应及时进行任职登记和离任注销。

修订意义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的修订规范了各类特殊产品基金经理的具体标准,将投资经理登记管理规程统一纳入自律规则中,同时明确了投资管理人员专业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要求。

参考资料 >

刚刚,重磅规则发布!六项行为,禁止!.百家号.2023-11-25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修订说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3-11-25

重磅规则发布!中基协要求从业人员不得炫富.潇湘晨报网.2023-11-25

刚刚,重磅规则发布!六项行为,禁止! .百家号.2023-11-25

刚刚,重磅规则发布!六项行为,禁止!.网易.2023-11-25